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6-7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决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耀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如下:
王耀华女士,1976年出生,汉族,江苏人,大学本科,政工师。现任长安汽车职工董事,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曾任长安汽车研究总院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党支部书记,公司办公室文秘机要处处长,党群工作部宣传文化处处长,江北发动机工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新动力工厂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截至目前,王耀华女士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65,500股。
王耀华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耀华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6-7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在全球研发中心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6年9月14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朱华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朱华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工作,经董事会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汤谷良先生(召集人)、杨新民先生、厉伟先生。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李震宇先生(召集人)、汤谷良先生、王耀华女士。
(3)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赵非先生(召集人)、李震宇先生、顾炎民先生。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汤谷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聘任赵非先生为公司总裁。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叶沛先生为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聘任杨大勇先生、张晓宇先生、王孝飞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聘任倪尔科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张法涛先生、邓承浩先生、贺刚先生、米梦冬先生、陈卓先生、狄智睿先生、Klaus Zyciora(克劳斯·齐乔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米梦冬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为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中关于“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的相关要求,倪尔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同意在董事会秘书岗位空缺期间,由朱华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至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之日止。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对2026年融资规模进行调整,全年开展不超过107.3亿元的带息负债融资,并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承兑汇票开具、融资租赁等,实际融资时择优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公司在人民币24亿元以内办理内部借款相关事宜,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内部借款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拟于2026年12月31日前,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择期召开。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朱华荣先生,1965年出生,汉族,重庆人,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安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长安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长安汽车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主任、科技委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裁、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长安汽车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长安(现更名“辰致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安汽车总裁,兵器装备集团总经理助理、长安福特董事长。截至目前,朱华荣先生持有本公司526,164股。
朱华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赵非先生,1974年出生,汉族,辽宁人,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安汽车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长安汽车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曾任长安汽车总裁助理、战略规划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长安汽车副总裁、执行副总裁,长安福特党委书记、执行副总裁,中国长安(现更名“辰致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辰致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目前,赵非先生持有本公司238,613股。
叶沛先生,1975年出生,汉族,山东人,硕士,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常务执行副总裁。曾任南京长安总经理、党委书记,长安汽车总裁助理,战略规划部部长、党支部书记,轿车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长安汽车副总裁兼乘用车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截至目前,叶沛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376,780股。
倪尔科先生,1973年出生,汉族,重庆人,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现任长安汽车董事、总会计师。曾任长安汽车财务部部长,南方摩托车公司总经理助理、资产财务部部长、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南方摩托车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摩托车事业部财务部部长、南方摩托财务审计部部长,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截至目前,倪尔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杨大勇先生,1974年出生,汉族,山东人,大学本科。现任长安汽车执行副总裁。曾任长安汽车商用车事业管理部部长,商用车事业部副总经理,品牌公关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长安汽车高端车品牌高级项目总监、智能化产业发展高级项目总监,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长安汽车副总裁,长安福特执行副总裁、党委书记。截至目前,杨大勇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277,200股。
张晓宇先生,1979年出生,汉族,江西人,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执行副总裁、智能汽车安全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曾任长安汽车动力研究院副院长、NE1系列动力总成项目总监、动力研究院总经理、产品开发二部总经理,长安汽车副总裁,长安前瞻技术研究院总经理,公司科协主席。截至目前,张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275,612股。
王孝飞先生,1982年出生,汉族,四川人,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执行副总裁、首席客户官。曾任长安汽车乘用车营销事业部产品营销总监、副总经理,产品策划部副总经理,欧尚汽车事业部总经理,长安汽车副总裁,长安福特执行副总裁、党委书记。截至目前,王孝飞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95,190股。
王辉先生,1981年出生,汉族,湖北人,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执行副总裁,阿维塔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长安汽车新业务统筹项目组总监,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党委书记,长安马自达新能源合作项目负责人,长安汽车副总裁兼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长安汽车副总裁兼东南亚事业部总经理。截至目前,王辉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200,090股。
张法涛先生,1982年出生,汉族,山东人,大学本科。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曾任长安汽车科技及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科协常务副主席,PDS项目总监,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长安学习中心人才管理部总监。截至目前,张法涛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273,012股。
邓承浩先生,1986年出生,汉族,四川人,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动力开发部副总经理、C385EV-E系列项目总监,动力开发部第一党支部书记,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截至目前,邓承浩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25,100股。
贺刚先生,1985年出生,汉族,重庆人,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科协主席、首席网络安全官、首席数字官,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曾任北京梧桐车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长安汽车智能化研究院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运营官COO、科技产业党委书记。截至目前,贺刚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72,684股。
米梦冬先生,1981年出生,汉族,重庆人,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曾任长安汽车S201系列项目总监,造型设计院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安全球设计中心总经理,品牌公关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截至目前,米梦冬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03,360股。
陈卓先生,1984年出生,汉族,重庆人,硕士。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阿维塔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曾任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长安汽车品牌公关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高级执行副总裁、总经理、总裁、党委书记。截至目前,陈卓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28,133股。
狄智睿先生,1981年出生,汉族,江苏人,大学本科。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曾任长安汽车产品策划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深蓝产品市场总监,欧尚汽车事业部总经理,OX项目部总经理,长安品牌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启源市场部总经理,长安启源产品CEO。截至目前,狄智睿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19,360股。
Klaus Zyciora(克劳斯·齐乔拉)先生,1961年12月出生,国籍德国,大学本科。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长安全球设计中心总经理。曾任大众汽车内饰设计师、外饰总监、设计负责人。截至目前,Klaus Zyciora(克劳斯·齐乔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6-7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2025年12月29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终止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9月17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大道226号长安汽车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会主持人:董事长朱华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851,635,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10%。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0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775,608,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6.017%。其中出席现场股东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650,303,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4.490%;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2,69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5,305,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1.527%。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6,026,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5.005%。其中出席现场股东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3,858,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4.862%;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共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67,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143%。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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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股股东表决情况
■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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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3.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
(2)B股股东表决情况
■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4)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会第3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3,193,837,298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庄丽琴、王琪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