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0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峰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租赁合同项下部分期间的租金及支付安排等予以调整。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临2026-021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租自有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威海宏图贸易有限公司与威海幸福家居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建筑面积68,354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采取固定+浮动的租赁费用计算方式。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租自有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22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1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租赁事项
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该议案项下租赁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就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经营场所物业,公司曾与物业拥有方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城投”)签订相关协议书,承继租赁其拥有的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泉城广场地下商业建筑(以下统称“房屋”),租赁期限自2004年8月27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2017年,济南城投委托其全资子公司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公司”)直接运营公司承租的上述房屋,济南城投将与房屋有关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国资运营公司。2019年底,协议到期后,公司与济南城投、国资运营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统称“租赁合同”),公司继续租赁该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租期1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总建筑面积31,696.97平方米,租金总额390,054,066元。有关事项详见2004年7月26日、2017年11月2日及2019年8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结合市场环境与实际情况,经三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济南城投、国资运营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租赁合同项下部分期间的租金及支付安排等予以调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方介绍
1、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方)
名称: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264388811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坤顺路1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咏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07日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收缴、筹措、管理和使用城建资金,承担城建项目投资、管理、开发经营和项目预算审查、监督拨款,检查监督及国有资产管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受托方)
名称: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79710478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0567号
法定代表人:陈燕
注册资本:42,14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8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咨询;餐饮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物业管理;礼仪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洗车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设备销售;喷枪及类似器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品牌管理;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公司与济南城投、国资运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济南市泉城广场地下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31,696.97平方米,租期1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经协商一致,在三方履行原租赁合同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1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该租金对应租期约为2027年9月1日至2031年6月11日。针对203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付款周期内的应付租金,由前述预付租金予以部分抵扣,剩余未抵扣租金,公司于2031年4月1日前支付。
2. 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为租赁免租期,期间不收取租金(合计减免租金2,377.19万元)。该免租期系济南城投、国资运营公司在公司按照补充协议上述约定预付租金且履行完毕全部租赁期限为前提下给予。
3. 若因公司原因导致原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济南城投、国资运营公司除有权按照原合同主张违约责任外,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按比例补缴免租期的租金;若因非公司原因导致原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公司无需补缴免租期租金,济南城投应将公司已预付但对应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全额无息退还。
4.本协议未约定的其他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系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旨在保障原租赁合同持续稳定履行,兼顾协议双方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属于租赁合同变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变更日将取得的租金减免作为租赁激励调整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调整后的使用权资产在剩余租赁期内计提折旧并分期计入成本费用。本次租赁激励将在剩余租赁期限内分摊核算,租金付款时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各期利润造成重大波动。相关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系公司基于现有租赁合同合作情况签订的补充协议,由于租赁期限较长,未来经营仍受市场环境、经营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存在协议双方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公司将随时关注租赁合同履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2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租自有物业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威海宏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宏图”)与威海幸福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幸福家居”)续签《租赁合同》,威海宏图将其拥有的位于威海市世昌大道1号的房产租赁给威海幸福家居进行商业经营,该房产建筑面积68,354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采取固定+浮动的租赁费用计算方式。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威海宏图与威海银座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家居”)签订《租赁合同》,威海宏图将其拥有的位于威海市世昌大道1号的大型商业房产租赁给威海家居用以开设家居商场,租赁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租赁费用采取“固定+浮动”的计算方式。2020年,承租方由威海家居变更为威海幸福家居。2020年年底及2021年年底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持续续签该租赁合同。2022年年底,威海宏图与威海幸福家居续签《租赁合同》,建筑面积为68,354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租赁费用标准不变,采取“固定+浮动”的计算方式。2024年,结合实际经营状况,经双方协商,变更租赁合同,对租赁费用计算方式及金额等约定新的条款,并将租赁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17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4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鉴于原租赁合同即将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租赁合同》,威海幸福家居继续承租威海宏图拥有的位于威海市世昌大道1号的房产,用于商业经营,该房产建筑面积68,354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采取固定+浮动的租赁费用计算方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威海幸福家居为山东银座家居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山东银座家居有限公司为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威海宏图为本公司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威海幸福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2MA3T0A4K5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100万元(山东银座家居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成立日期:2020年5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门窗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卫生洁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家政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广告制作;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资信状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威海幸福家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租出资产。交易标的为威海宏图拥有的位于威海市世昌大道1号的房产,威海宏图将其出租给威海幸福家居进行商业经营。该房产建筑面积共计68,354平方米,共7层,其中地上5层,地下2层(停车场)。其中地上5层为威海幸福家居经营使用,计租面积40,986平方米。威海幸福家居租赁范围内的地下2层及前广场的停车位,由威海幸福家居单独管理和免费使用。
该房屋和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无权属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其他妨碍房屋出租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是在参考了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出租房产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租赁范围及计租面积
租赁范围指威海宏图在威海市世昌大道1号自行持有并由威海幸福家居承租的房产,建筑面积共计68,354平方米,其中地上5层为威海幸福家居经营使用,计租面积40,986平方米,威海幸福家居租赁范围内的地下2层及前广场的停车位,由威海幸福家居单独管理和免费使用。
2.租赁期限
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3.租金费用与支付方式
双方合作采取固定+浮动的租赁费用计算方式:
(1)固定租赁费用:含税3,500,000元/年。
(2)浮动租赁费用:指威海幸福家居为经营该物业所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每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中“经审计以后的利润总额”,由威海宏图与威海幸福家居按4比6的比例分成。其中“浮动”租赁费用在该分公司(或子公司)上一租赁年度的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正数时开始计算支付。
(3)具体约定如下:固定租赁费用按季度支付,威海幸福家居须于每季度首月7日内,向威海宏图足额支付当季固定租金。
年报审计完成审计报告出具后当月内,威海幸福家居向威海宏图提交上一年度完整财务报表,双方在15日内完成对账确认;对账确认后10日内,威海幸福家居将威海宏图应得分成款项支付完毕。
4.费用起算日及支付条件
双方自2027年1月1日起算租赁费用,且该租赁房屋已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书以及公众聚焦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消防安检手续,威海幸福家居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威海宏图支付租赁费用。
5.履约安排
租赁合同已就双方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就威海幸福家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等情况做出适当的保护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公司与交易关联方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综合考量租赁标的周边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现状,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交易遵循客观、公允的原则。本次交易有利于发挥合作双方资源优势,盘活存量资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租自有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威海宏图贸易有限公司出租自有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盘活资产,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租自有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5名(含独立董事3名),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