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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

202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ST瀚川 公告编号:2026-05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终审判决,现解除保全措施

● 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2,000万元及利息损失(暂计206,666.67元)

● 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蔡昌蔚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0,000元的冻结或

其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本次诉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公司之间的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91民初13560号之一】及解除保全的《财产保全清单》【(2026)苏0591执保8262号】【(2025)苏0591民初13560号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本次案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因定金合同纠纷被苏州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创科技”)起诉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并收到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苏0591民初13560号】。蔡昌蔚先生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川德和”)和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智远合”)股权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股东股权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凌创科技与蔡昌蔚签订的《股权转让定金协议》已解除;驳回凌创科技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蔡昌蔚的全部反诉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凌创科技因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收到了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的《应诉通知书》及凌创科技《民事上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苏05民终2829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民事裁定书》【(2025)苏0591民初13560号之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蔡昌蔚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0,000元的冻结或其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解除保全的《财产保全清单》【(2026)苏0591执保8262号】【(2025)苏0591民初13560号之一】。

因本案,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所持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于2025年8月4日被司法冻结,实际控制人蔡昌蔚直接所持公司股份于2025年8月6日被司法轮候冻结,截至目前均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注1: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所直接持有的841,38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于2025年11月27日过户至买受人汤燕燕女士名下,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四、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股票冻结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瀚川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数量合计4,250,608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与蒋海东的诉讼纠纷事项,瀚川投资涉及司法冻结的股份数为2,618,862股,其中1,309,431股已拍卖过户完成;剩余1,309,431股尚未解除司法冻结。

2、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因离婚财产纠纷涉及诉讼事项,控股股东瀚川投资以其名下持有的瀚川智能等值股份提供担保,导致瀚川投资所持瀚川智能 2,941,177股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即本次即将被拍卖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数量合计4,250,6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2.26%,占总股本比例为2.42%。

五、其他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本次诉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公司之间的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所持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34,680,2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72%。本次将拍卖瀚川投资所持有的公司2,941,177股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8.4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7%。

● 若上述2,941,177股股票完成拍卖及过户登记手续,按照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75,878,324股为基数,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降至18.05%。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通过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瀚川德和及瀚智远合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由26.23%降至24.56%。

● 鉴于若按照本次拍卖底价成交,能够偿还相关债务23,532,358元,剩余债务仍有被追索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 本次拍卖不会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通知,获悉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离婚财产纠纷涉及诉讼事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瀚川投资持有的2,941,177股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

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瀚川智能【证券代码688022.SH】,共2,941,177股。

(二)拍卖价格

1、拍卖财产市场价33,617,653.11元

2、本次拍卖起拍价23,532,358元

3、保证金4,706,470元

4、增价幅度117,660元

该标的物未经评估,由法院依照市场价格网络询价。

(三)竞价时间

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1、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11月1日10时至2026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2、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11月22日10时至2026年11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原因

本次案件系刘爱琼女士因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离婚财产纠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蔡昌蔚先生银行存款4,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瀚川投资以其名下持有的公司等值股份提供担保,即瀚川投资所持公司2,941,177股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解除冻结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5年8月11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0591民初3386号】,一审判决蔡昌蔚支付原告刘爱琼人民币4000万元。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提起上诉。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5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05民终12948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及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股东股权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及《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三、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瀚川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数量合计4,250,608股,被质押数量合计13,134,329股。具体情况如下:

1、质押情况

因蔡昌蔚先生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偿付本息,华能贵诚信托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案号为【(2025)苏05执1654号】,截至目前,瀚川投资作为出质人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的上市公司13,134,329股股票尚未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7.87%,占总股本比例为7.47%。同时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所持控股股东瀚川投资52.43%股权尚未解除质押。

2、冻结情况

①因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与蒋海东的诉讼纠纷事项,瀚川投资涉及司法冻结的股份数为2,618,862股,其中1,309,431股已拍卖过户完成;剩余1,309,431股尚未解除司法冻结。

②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因离婚财产纠纷涉及诉讼事项,控股股东瀚川投资以其名下持有的瀚川智能等值股份提供担保,导致瀚川投资所持瀚川智能 2,941,177股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即本次即将被拍卖股票。

综上,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数量合计4,250,6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2.26%,占总股本比例为2.42%。

四、本次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9.72%,所持股份总数为34,680,218股。本次将拍卖瀚川投资所持有的公司2,941,177股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8.4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7%。

2、若上述2,941,177股股票完成拍卖及过户登记手续,按照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75,878,324股为基数,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降至18.05%。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通过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瀚川德和及瀚智远合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由26.23%降至24.56%。

3、鉴于若按照本次拍卖底价成交,能够偿还相关债务23,532,358元,剩余债务仍有被追索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