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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81.46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6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电子大宗气体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外资气体公司都非常重视在中国市场的业务拓展,在不断巩固原有业务基础上开辟新的战略市场;同时,随着国家对电子半导体行业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吸引了工业气体设备厂商、工业气体运营厂商等各类企业参与及布局,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研发创新、专业人才储备、市场营销服务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则会在维持和开发客户过程中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氦气原料主要依赖进口,若气源地产量下降,可能导致氦气采购价格上涨、采购量减少等风险

未来若全球或部分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地缘政治、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气源地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公司氦气进口无法持续或进口量不达预期、氦气采购价格上涨、氦气合同权益摊销费用增加或出现减值等,可能对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2、氦气市场存在周期性,若未来价格出现大幅下滑情况,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风险

由于氦气市场价格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未来氦气市场因周期波动出现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滑情况,可能对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3、如现场制气客户用气量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新增产能利用率较低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规模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新建供气装置、购入液氦冷箱、提升自有运力所致。随着公司在建项目逐年增长,用于现场制气客户新建产线的配套供气系统及自建工厂扩大产能。若项目投产后,现场制气客户用气量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新增产能利用率较低风险。

4、公司属于重资本行业,新建项目所需资金投入较大,若公司不能有效管理资金,可能导致营运资金不足和流动性风险

公司所处的工业气体行业属于重资本行业,气体生产、储运等环节需要大量机器设备的投入,而且公司目前正处在业务扩张期,多个新建项目前期投入金额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新建项目的持续大额投入,若公司不能有效管理资金,发生客户回款情况严重恶化、或融资渠道有限而不能及时进行融资等,将可能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项目无法如期建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流动性风险。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物理、化学性质较为稳定,但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仍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比如氧气具有助燃的特性,若在生产中由于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气体泄漏,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如果公司未来在安全管理中发生疏忽,或员工操作不当,则可能发生相关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67,056.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0.30%。如果未来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或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2、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为56,290.9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5.96%,系2020年收购广州广钢、深圳广钢50%股权以及2021年收购四川新途流体51%股权形成。公司于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上述商誉未发生减值。公司商誉账面金额较大,若未来收购公司业绩不及预期或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产生商誉减值,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电子大宗气体下游应用领域中,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行业存在较强周期性波动的特征,下游行业的周期性变化将会对客户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下游行业的景气度继续下滑,短期来看,可能导致公司存量客户的用气量和销售收入减少;长期来看,可能导致下游产业链资本性支出缩减,进而导致公司电子大宗气体新项目减少,对公司的业务开拓、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通用工业气体以区域零售供气业务为主,气体销售价格会受到当地气体供需情况的影响出现波动,若机械制造、金属冶炼、能源化工等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可能导致下游客户开工率不足,对通用工业气体的用气需求萎缩,出现供大于求导致气体销售价格下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由于氦气业务开展依托于公司建立的全球供应链体系,且氦气资源基本为海外气源地进口,因此当公司全球供应链体系布局的区域或海外气源地出现地缘政治风险时,将可能导致公司氦气进口无法持续或进口量不达预期、氦气采购价格上涨、氦气合同权益摊销费用增加或出现减值等,将对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6年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314.86万元,同比增长19.6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88.82万元,同比增长117.73%;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96.42万元,同比增长121.63%;2026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44,414.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8,040.31万元。

202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前期投建电子大宗气体项目陆续投产供气,带来营业收入及利润增长;二是受国际形势影响,全球氦气供需格局发生变化并造成全球氦气价格上涨,公司通过所构建的全球化氦气供应保障体系,加大北美、欧洲等货源采购力度并有序释放战略库存,保障国内重点客户氦气供应,为当期营业收入及利润带来增量贡献。

作为核心业绩增长引擎,公司聚焦电子大宗气体核心主业,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5,582.32万元,同比增长30.18%,电子大宗气体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至79.20%。通用工业气体业务作为重要补充,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1,723.64万元。公司已形成核心主业引领、辅助业务协同共进的战略发展格局,进一步强化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等领域的综合供气服务能力。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市场地位

1、电子大宗气体行业

公司是国内较早布局电子大宗气体业务的气体公司,在2011年就通过与外资合营合作进入电子大宗气体行业。通过多年持续技术研发和创新以及合资公司阶段积累的长期项目运营经验,2018年,公司中标国内半导体显示行业客户的现场制气项目,首次实现了内资气体公司在半导体显示行业供应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的突破。电子大宗气体现场制气项目供气周期通常长达15年,具备长周期、高稳定性的业务特征。公司电子大宗气体业务深度服务国内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龙头客户群,截至2026年半年度,已累计获得11座12英寸晶圆厂客户认可,持续巩固并强化“1+3”核心竞争格局,为半导体产业供应链自主可控提供稳定支撑。

氦气业务:

氦气是自然界所有元素中沸点最低的气体,也是标准大气压下唯一不能硬化的物质,因其化学稳定性、良好的渗透能力、低温液体状态下的超导特性,使得氦气广泛应用作集成电路、低温超导、光纤通信等电子半导体领域的冷却气、超导介质等,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基础材料。面对复杂多变的全球地缘政治与能源市场格局,公司紧紧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构建起全球化、多渠道、抗风险的氦气供应保障体系。在气源布局上,公司为国内唯一实现大批量、长期稳定协议及多区域气源集中采购的内资气体企业,可有效对冲单一气源供应波动风险。公司已累计投资近百台液氦冷箱,形成全球化氦气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充分发挥国内氦气战略保供“稳定器”作用,切实保障我国高端制造、半导体等关键产业对氦气资源的稳定供给。同时,公司在上海、武汉、广州等地建成集智能化充装、混配、存储、回收及纯化于一体的零损耗氦气绿色工厂,持续提升氦气储备能力与供应周期,夯实重点产业保供基础。2026年半年度,公司氦气进口量占全国总进口量比重持续稳步提升。

2、通用工业气体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以电子大宗气体为主,并将通用工业气体作为主营业务的有益组成部分。通用工业气体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包括金属冶炼、能源化工、机械制造、食品医疗等,其市场规模较大。通用工业气体业务上,公司注重服务高质量客户和布局重点区域,并不断加强与电子大宗气体业务的协同作用。目前,赤峰金通二期大型空分项目顺利推进,主体设备已完成封顶工作,预计在2026年实现商业化运行。

(二)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不断研发创新,自主研发“Super-N”“Fast-N”系列制氮装置,可稳定生产并持续供应符合国际先进品质要求的ppb级超高纯氮气,能够满足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对气体供应能力及品质的严苛要求。对于小规模或爬坡阶段的供气需求,公司与外资气体公司均开发了标准系列制氮装置。公司自主研发的“Fast-N”系列制氮装置,通过后置纯化系统,实现最终产品杂质含量控制在1ppbv以内的目标,并通过撬装模块化设计,具备占地面积小、能耗低、交付时间短等特点。对于大规模的供气需求,公司与外资气体公司均开发了中大型超高纯制氮装置。公司自主研发的“Super-N”系列制氮装置在5,000Nm3/h及以上的供气量时,能够不通过后置纯化系统即可直接产出杂质含量控制在1ppbv以内的氮气,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用气需求。此外,公司中大型超高纯制氮装置的最高设计供气规模已达到50,000Nm3/h,可满足目前国内大多数集成电路制造行业的需求,随着国内行业的不断进步,公司将持续通过技术提升,达到优化投资、运输便捷、安装快速、质量可靠、运行能耗低等因素的最佳平衡点,掌握更大规模超高纯制氮装置的技术能力。

(三)平台优势

公司坚持推进“1+4+N”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先后组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艺技术研发中心、创新研发中心、数字化运行中心四大核心技术团队。围绕系统级制气技术、气体储运技术、数字化运行技术及气体应用技术等核心技术体系,持续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完成数字化运行中心升级迭代,数字化平台已接入近百套关键装备,其中2026年半年度新增接入装备15套。公司积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现场运营管理效能,相关智能空分应用已在华星光电t9项目现场成功落地实施。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充分发挥综合性、平台型气体公司的优势,优化公司资本、人才、技术资源配置,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加速公司业务发展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进程。

(四)客户优势

公司深耕电子大宗气体行业,凭借持续、稳定、安全的产品品质,在电子大宗气体行业里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已在行业内取得了广泛的认可。由于市场的不断演变为气体行业带来了广泛的市场需求,要求气体公司具备实现产品定制化、多样化的能力。另外,电子大宗气体客户对气体纯度、品质、稳定性及一致性要求极为苛刻,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筛选十分严格,下游客户更换供应商的风险和评估测试成本较高,因此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公司已与多家电子半导体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依托客户对公司综合实力的高度认可,公司与华星光电已携手合作十五载。

(五)人才优势

公司正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构建多层次、专业化人才梯队,通过校企联合培育应用型技术人才,以“揭榜挂帅”机制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实现技术自主可控与核心能力升维。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备深厚的工业气体专业积淀与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研发、生产、采购、营销等关键岗位人才团队长期深耕工业气体领域,对行业环境、产业规律及社会发展趋势拥有深刻理解与精准洞察。在核心人才团队的引领下,公司持续提升管理效能、优化运营成本,为产能规模扩张与高质量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与有力保障。公司的人才战略从发展技术人才,转向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同步发展培育的新阶段。

(六)品牌优势

公司自1969年投身工业气体领域以来,深耕行业五十余载,凭借长期的市场深耕、持续的品牌建设与稳健的经营布局,积累了稳定的客户群体与坚实的市场份额,在行业内树立了专业、可靠的品牌形象。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持续、稳定、安全的产品品质为核心竞争力,严格把控生产、储运、服务全流程,切实保障客户供气需求,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信任与长期认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通过技术迭代升级与工艺设计优化,精准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边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供气解决方案,进一步巩固了客户合作粘性与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成功荣获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认证、韩国气体安全公社KGS认证,赋予了公司明星产品Super-N系列制氮机进入全球市场的“通行证”,为公司打通全球市场、实现国际化布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6年1-6月,公司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注重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申请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7项,获得专利授权9项,截至2026年6月末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42项。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下: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29.01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2,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年度使用金额”包含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含利息)。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2026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广钢气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控股”)征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与广钢控股及其他主体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民生银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并冻结了广钢控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共13,362,378股。2026年4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一致行动人广钢控股所持公司6,756,259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后,广钢控股尚有6,606,119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截至2026年6月30日,广钢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亦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协商,妥善处理股份冻结及纠纷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1-6月,除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贺新从二级市场买入4,596股,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变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6-041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广钢气体大厦ACIIS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贺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为普通决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可安、黎婷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