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6-054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8日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峰、李世江、李凌云、杨华春、程立静、周小平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2026年9月1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该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6-055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的落实和推进的重要契机,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宁福”或“目标公司”)“宁福新能源三工厂20GWh锂电池项目”建设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进银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上述项目建设。

经广西宁福各股东共同协商同意,公司取得上述借款后,以21,000万元的价格认购广西宁福新增注册资本17,500万元,其余3,500万元计入广西宁福资本公积。广西宁福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广西宁福取得增资款后,作为“宁福新能源三工厂20GWh锂电池项目”的资本金,用于该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广西宁福的持股比例将由增资前77.4494%增加至78.5355%。广西宁福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为本公司及广西宁福股东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341682572D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李世江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3日

6、住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多氟多科技大厦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销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酒店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李世江(实际控制人)持股68%,李云峰持股10%,李凌霄持股8%,李世斌持股6%,其他股东合计持股8%。

9、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6,595.16万元,净资产为83,524.3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03,325.42万元,净利润为3,107.02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07,999.87万元,净资产为84,096.90万元;2026年1一6月营业收入为72,683.62万元,净利润为1,482.54万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为本公司及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经查询,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贷款主要内容

1、出借人:进银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

2、管理人授权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3、借款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贷款金额:人民币2.1亿元(以实际批复为准)

5、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

6、担保方式:信用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A79BXR1D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云峰

5、注册资本:345,871.3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07月26日

7、住所: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昌隆路45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照明器具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节能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加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情况:2025年度,广西宁福实现营业收入300,702.57万元,净利润6,484.2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37,583.70万元,净资产为229,822.08万元。(已经审计)

2026年1-6月,广西宁福实现营业收入248,462.28万元,净利润12,146.75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940,088.75万元,净资产为341,978.27万元。(未经审计)

10、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11、广西宁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北京中致成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报告文号为(中致成评报字[2025]第0306号)的《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事宜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广西宁福(本部)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10,710.84万元。经广西宁福各股东方共同协商后,一致同意公司以21,000万元的价格认购广西宁福新增注册资本17,500万元。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增资方):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南宁科晟能源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2: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3: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乙方4:广西宁芯聚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5:南宁揽胜泽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目标公司):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甲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以货币出资的形式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其他现有股东同意增资方以本协议约定条件增资并放弃本次增资相关的优先认购权等其他优先权益。

2、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345,871.33万元增加至363,371.3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7,500万元全部由甲方认购,即甲方以21,000万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7,500万元,其余 3,500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3、目标公司应于本协议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就本次增资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各方应予必要的配合。自广西宁福登记日起,增资方即成为持有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的公司股东,并按照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4、各方一致同意,甲方应于2027年09月30日前,将约定的应支付的增资价款全部支付至公司银行账户;具体出资时间由目标公司根据其项目建设进度通知甲方实缴出资时间。

5、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经各方签署生效后,及经新公司章程生效后,将对该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效力。

七、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对广西宁福进行增资,有利于保障“宁福新能源三工厂20GWh锂电池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对日常经营现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八、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年初至2026年9月15日,公司与关联方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41,550.81万元(不含税)。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增资控股子公司广西宁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对价明确、公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进银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合同》;

4、《关于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

5、《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事宜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