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久康先生、谈士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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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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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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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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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久康先生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0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1.0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陈久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谈士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7.73%减少至37.00%,相关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披露的《克来机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久康先生于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2.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陈久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谈士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7.00%减少至36.00%,相关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披露的《克来机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年9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久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陈久康先生于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9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3.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2.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后,陈久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谈士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9,439.1209万股减少至9,176.9209万股,合计持股比例由36.00%减少至3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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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久康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来机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陈久康先生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克来机电
股票代码:603960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久康
住所:上海市黄埔区西藏南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埔区西藏南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谈士力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抚远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抚远路****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来机电”、“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克来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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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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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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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一)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久康先生、谈士力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两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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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陈久康先生、谈士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持公司控制权持续稳定,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双方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为明确双方股东权利、规范表决决策机制,陈久康先生与谈士力先生于2012年2月18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对两人一致行动核心内容及股份表决权行使作出如下约定:公司收到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谈士力先生以现场方式或通讯方式召集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会议由谈士力先生主持。针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陈久康先生、谈士力先生分别独立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表决意见,最终以两人发表的相同意见作为一致行动人会议的最终表决决议。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久康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21,900股,占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243,900股,占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65,800股,占比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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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91,769,209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35.00%,持股比例由36.00%变为3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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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谈士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谈士力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098,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78%,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谈士力先生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谈士力先生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声明:谈士力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久康先生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系其实施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克来机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以及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克来机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克来机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陈久康先生于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7日,陈久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32,200股,交易价格区间为14.28~17.00元/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0,000股,交易价格区间为13.92~14.30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置备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555号
电话:021-3385002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久康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谈士力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签名:
日期:2026年9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久康:
日期:2026年9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谈士力:
日期:2026年9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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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久康:
日期:2026年9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谈士力:
日期: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