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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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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202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21日,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公司内部人员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6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4.2026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等相关公告。

6.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情况

1.调整事由

(1)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154,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6,288,6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31,546,368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7月22日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36,700,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670,092.8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9月16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因上述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本激励计划调整前

期权数量:373,500份

行权价格:31.11元/份

(2)本激励计划调整后

①期权数量调整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故需调整股票期权数量,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仅派息,无需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因此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为:Q=Q0×(1+n)=373,500×(1+0.3)=485,550份。

②行权价格调整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1=(P0-V)÷(1+n)=(31.11-0.25)÷(1+0.3)≈23.74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2=P1-V=23.74-0.1≈23.64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综上,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人民币31.11元/份调整为人民币23.64元/份;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373,500份调整为485,550份(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1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谢晓林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德柱、黄继林、朱文锋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核查意见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事项。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