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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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2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将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2)“证券从业”等含义参照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部分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要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公募基金进行了产品风险等级重新评估,并调整了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具体见下表“风险等级变化一览表”)。调整后的风险等级自2026年10月8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以及对投资者决策带来的影响。

风险等级变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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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或登录网站 www.cpic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