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9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9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位,实际出席董事11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位,为郑春美女士、袁军先生、彭学龙先生、成慧女士。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 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9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贸易”)。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宜化贸易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公司依法享有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九条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宜化贸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87BMJ50
法定代表人:谭一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长机路3号
经营范围:化肥、煤炭、原粮、饲料、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日用品、钢材、有色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贸易;计算机技术培训;化肥、煤炭、机械设备、化工产品技术咨询服务;润滑油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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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吸收合并方案
1. 合并方式: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宜化贸易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合并完成后,宜化贸易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 合并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不变。
3. 吸收合并基准日:本次吸收合并的基准日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宜化贸易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和享有。
4. 相关安排: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人员安置事项。公司和宜化贸易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税务审批、注销登记等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5. 授权安排: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其他程序。
四、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组织架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宜化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9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北宜化”)于2026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5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0,000.00万元,扣除部分保荐及承销费(含税)1,216.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328,784.00万元。另外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共计1,836.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8,163.25万元。募集资金于2026年7月2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733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宜化精磷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结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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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1,867.65万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196,328.2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按照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一年预计节约财务费用1,5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形。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拥有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以及足够的尚未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存在逾期归还风险。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湖北宜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9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的议案》,为落实战略发展规划,延伸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布局,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公司”)投资建设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1.52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显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6年2月9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田家河路12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新能源科技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新能源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2. 项目建设背景: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快速发展,磷酸铁锂电池成为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主要技术路线之一,带动上游磷酸铁材料需求快速增长。公司具备多年磷化工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储备,拥有成本较低、供应稳定的净化磷酸及合成氨等配套原料,实施本项目有助于公司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战略延伸,丰富产品品类,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磷化工产业提质升级,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 项目投资金额: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项目总投资约11.52亿元。
4. 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 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B区。
6. 项目进度安排: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以实际建设进度为准。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依托磷氟硅资源禀赋及园区产业配套优势,分阶段提升磷酸铁产能,远期规划产能为100万吨/年。
7. 产品市场前景:磷酸铁是新能源材料磷酸铁锂重要前驱体,磷酸铁市场需求基础牢固、增长动能充足,市场空间广阔,发展前景良好。
8. 项目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要求,技术方案先进、成熟,精制磷酸、铁源等原料供应稳定,成本较低,公司在磷化工领域具有扎实的产业基础和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具备完善的原料组织能力、公辅配套条件和成熟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本项目产品性能优势明显,契合下游需求升级趋势,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把握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通过采用先进技术,能有效消化和提升内部原料附加值,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全产业链的成本优势和竞争优势,实现“矿-磷酸-净化磷酸-新能源材料”的一体化发展,符合公司“聚焦主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战略,发挥资源与产业链协同优势,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技术升级和可持续发展,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1. 项目投建涉及多项合规性审批程序,存在因各项审批程序推进迟缓导致项目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快落实项目所需各类行政许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 本次投资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磷酸铁的产业市场前景判断,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影响等各种不确定因素,项目投产后原材料、主要产品价格随市场供需变化而波动,可能导致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公司将合理安排产销计划,严格质量控制,提高产品竞争力,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3. 本次投资为一期项目,后续各期投资尚无明确规划,是否启动及实施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结合产业发展及市场情况另行审慎研究确定,并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远期产能规划不代表对未来投资及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