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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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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8 证券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19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阳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7,676,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6,07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05,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76,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05,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3%。

3、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00《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共收到8名有效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表决权的文件,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共5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征集人已按照其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中的指示内容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征集投票权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0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罗阳勇先生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7,379,68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9,68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2795%。

议案1.0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曾成华先生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7,377,79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7,79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1667%。

议案1.0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陈学渊女士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7,373,79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3,79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9281%。

(二)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0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潘鹰先生为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7,373,59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3,59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9161%。

议案2.0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刘玉强先生为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7,373,79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3,79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9281%。

议案2.0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谢晓霞女士为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7,375,18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18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01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文、方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78 证券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时间、方式:2026年9月16日以微信、电话、当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董事会召开时间:2026年9月21日。

3、董事会召开地点、方式: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董事会出席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刘玉强、谢晓霞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5、董事会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罗阳勇先生主持。

6、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议,同意选举罗阳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罗阳勇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潘鹰先生、独立董事刘玉强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谢晓霞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潘鹰先生、独立董事刘玉强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潘鹰先生(主任委员)、罗阳勇先生、独立董事刘玉强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刘玉强先生(主任委员)、罗阳勇先生、独立董事潘鹰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曾成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学渊女士、陈德明先生、龚发祥先生、李建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骏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学渊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对上述报告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78 证券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罗阳勇(董事长)、曾成华、陈学渊、何秋伶(职工董事)

独立董事:潘鹰、刘玉强、谢晓霞

以上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罗阳勇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潘鹰先生、独立董事刘玉强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谢晓霞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潘鹰先生、独立董事刘玉强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潘鹰先生(主任委员)、罗阳勇先生、独立董事刘玉强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刘玉强先生(主任委员)、罗阳勇先生、独立董事潘鹰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曾成华先生

2、副总经理:陈学渊女士、陈德明先生、龚发祥先生、李建科先生

3、财务负责人:陈学渊女士

4、董事会秘书:杨骏威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刘佳先生

6、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具备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均符合职务要求,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曾成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3月至2000年7月,任米易县城关第一小学老师;2000年7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米易县支行会计;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任米易县安宁铁钛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文员;2007年3月至2008年8月,任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先后任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项目部部长、公司监事;2013.07-2021.12 任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其间:2018.03-2021.12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至2025年10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米易县人大代表、攀枝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企业家副主席。

截至目前,曾成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1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陈学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乐山川盐化集团彩印厂成本管理会计;1996年12月至2000年9月,任米易县贸易公司成本会计;2000年10月至2004年11月,任攀枝花市中融房地产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攀枝花市中禾矿业财务经理;2008年5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8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陈学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4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陈德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1995年9月至2000年9月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在清华大学攻读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2003年6月至2008年6月任攀钢集团研究院主任工程师;2008年6月至2015年3月任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任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总工程师;2016年2月至2020年8月任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新疆湘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攀枝花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首席专家;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龚发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8年10月至2009年5月,先后任公司选钛厂螺旋班长、选钛厂螺旋工段长、调度员、二车间厂长助理、四车间主任等职务;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于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学习;2010年1月至2023年7月,先后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二车间主任、采矿车间主任、生产管理委员会召集人等职务;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龚发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8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李建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红山铁矿项目部技术员;2007年1月至2018年1月历任攀钢工程特种分公司大红山项目部技术员、技术部主任、总工程师;2019年6月至2025年3月,历任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采矿工程师、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建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8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杨骏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先后取得浙江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2017年7月至2026年1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委高级副总裁;202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杨骏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刘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2011年,任成都机投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教师;2011年-2012年,任攀枝花市苏宁电器销售;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公司财务部矿山结算会计、资产会计、成本会计;2016年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刘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73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78 证券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同意选举何秋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何秋伶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附件:何秋伶女士简历

何秋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相关部门出纳、核算员、总账会计、副部长、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职工董事、核算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何秋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73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78 证券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5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989,9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3,758,992.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20,048,103.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710,88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6日全部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12月27日出具XYZH/2024CDAA1B0455号《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2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024年12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024年12月,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2月30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信息本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钛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相关信息本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024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钛材”)分别在交通银行攀枝花新源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金?苑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招商银行成都蜀都中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浙商银行凉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米易支行、攀枝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12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宁钛材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攀枝花新源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金?苑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招商银行成都蜀都中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浙商银行凉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米易支行、攀枝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信息本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302329129100173441)于2024年12月26日到账募集资金1,683,758,992.00元(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8,103.74元),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安宁钛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公告编号:2024-076)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0月31日。(公告编号:2026-03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168,371.09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实际投资金额113,645.01万元,差额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所致。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或延期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首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建设环节多,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长。在建设期内,公司对项目的部分设计方案和设备选型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且部分定制化设备供货周期较长,对项目建设进程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为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整体建设环节多,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长,目前主体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基本完成,已全面进入调试阶段。募集资金投入的钛渣和四氯化钛等生产环节总体建设和调试进度处于前列,但本项目的投产运行依赖于全环节调试完毕,各环节密切配合才能顺利实现生产任务。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益,秉持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合理控制了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节奏,相应延长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周期。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0月31日。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37,00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14,500万元,用于组合存款22,500万元。截至日银行理财产品514,500万元已全部赎回,组合存款22,500万元均已到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无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及未到期的组合存款。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113,645.01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67.50%。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057.6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累计投入金额之和与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手续费、税费等因素所致),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6、前次募集资金期后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9月4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168,371.09万元,实际投资金额122,540.15万元,使用进度为72.78%,已超过70%,截至2026年9月4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比例计算结果如下:

综上,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168,371.09万元,截至2026年9月4日实际投资金额122,540.15万元,不存在直接补流、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使用进度为72.78%,已超过70%,符合2026年2月9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中再融资申报前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

7、其他需说明事项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3,061,428.63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80,179.21元,合计404,241,607.84元。相关信息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5CDAA1B0556号《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说明事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尚处建设期,暂未实现效益。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支付。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中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无差异。

六、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