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9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8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及英飞拓仁用的重整申请。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及英飞拓仁用的重整申请,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 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英飞拓”变更为“*ST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英飞;证券代码:002528)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但公司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已于2026年1月30日、2026年3月27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013),于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4日、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4日、2026年9月1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022、2026-038、2026-049、2026-077)。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深圳中院对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及英飞拓仁用的重整申请。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及英飞拓仁用的重整申请,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 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英飞拓”变更为“*ST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62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95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1月31日、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8.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存在较多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066),于2024年1月18日、2024年4月16日、2024年8月30日、2025年3月15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10日、2025年8月15日、2026年1月9日、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020、2024-073、2025-006、2025-027、2025-035、2025-041、2026-001、2026-011),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于2026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及2026年5月28日、2026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2026-059),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于2026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同时,由于涉诉事项被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

9.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上市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2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10.公司2023年度因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度,公司被中兴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5194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