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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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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4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穆光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4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冯军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冯军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冯军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冯军强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交接完毕,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冯军强先生原定高管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即2025年9月15日至2028年9月1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军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6,333股,其中包含通过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的166,667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166,667股进行回购注销。冯军强先生承诺离任后其股份的变动仍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冯军强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冯军强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4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23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3元/份调整为10.3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32元/股调整为5.0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5元/份调整为10.19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19元/份调整为9.62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将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62元/份调整为9.42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16日。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综上,公司需要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62-0.20=9.42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