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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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股35%的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天北网”)拟投资建设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储能项目”或“该项目”)。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北网”)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四川益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益赫”)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辽宁北网作为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四川益赫作为承包人(联合体成员),与国天北网签署了《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原EPC合同”),总价为7.12亿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二、协议解除情况

1.在项目实施阶段,业主方国天北网负责推进项目融资事项。在融资推进过程中,金融机构为控制融资风险,要求总承包单位辽宁北网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就该项目完工节点、并网时间以及融资款项偿付等事项承担相应兜底责任。该等兜底责任并未在原EPC合同中予以约定,属于超出原EPC合同约定的新增义务,将导致辽宁北网承担重大不确定性的违约风险。

2.2026年9月20日,辽宁北网收到国天北网出具的《沟通函》。因项目建设工期紧迫、融资时限紧张,国天北网在《沟通函》中要求辽宁北网在3日内配合签署完成相关融资协议文件或与国天北网解除已签订的原EPC合同,由其另择总承包单位配合融资事项并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3.公司经综合研判,一方面,全资孙公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有国天北网35%股权,并拟对该项目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该项目顺利融资、建设并网符合北网新能(二连浩特)作为股东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若配合签署相关融资协议文件,辽宁北网作为该项目总承包单位,项目收益不足以覆盖可能承担的违约风险。总体来看,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及辽宁北网可能面临的违约风险敞口预计达到8.275亿元,整体风险敞口较大、权责收益不匹配。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国天北网、四川益赫友好协商后,各方一致同意解除原EPC合同,由国天北网另行选择总承包单位配合项目融资工作。同时,国天北网计划协调后续选定的总承包单位,将部分适宜分包的工作交由辽宁北网承建,以弥补协议解除造成的影响。

4.2026年9月21日,辽宁北网与国天北网、四川益赫签订了《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明确原EPC合同解除及后续事宜处置等相关内容,就原EPC合同解除、已付款项在约定条件下返还、项目资料及现场移交、既往相关文件效力终止、债权债务了结、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事项作出约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解除协议》系受融资限制、项目工期等原因影响,在各方审慎考量、协商一致后签订的,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签署《解除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单方面倾斜关联方利益的安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