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飞机提前回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6-030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飞机提前回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拟调整飞机融资租赁方案,提前回购以融资租赁方式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东航燕清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燕清”)和东航燕水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燕水”)引进的两架全货机,提前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9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东航燕清和东航燕水为公司关联方,中货航本次拟向前述关联方提前回购飞机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为进一步压降利息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中货航拟提前回购以融资租赁方式从东航燕清和东航燕水引进的两架全货机,总金额不超过17.9亿元。中货航无需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或打破融资成本或类似费用。
(二)履行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飞机融资租赁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丽君、朱坚、王海涛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和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至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预计了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飞机融资租赁服务项下2026年至2028年各年度支付租金的交易金额上限。本议案涉及的交易金额在前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8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8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东航燕清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D23KHR2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黄恩祺
注册资本:17,0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股本结构: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公开查询,东航燕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东航燕水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CXLAFY4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3年9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黄恩祺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股本结构: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公开查询,东航燕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
东航燕清和东航燕水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回购融资租赁飞机是为了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