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6-058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详情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岳公先生、肖晗彬先生、高志权先生、刘会议先生、白连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牟轶先生、张振峰先生、史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牟轶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3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岳公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应用数学专业。1989年8月至1992年10月,任山东省电子工业学校专业二部教师;1992年11月至1998年3月,任浪潮集团通用软件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含筹建阶段);1998年4月至2001年9月,任济南电信局数据通信分局局长助理;2001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山东大学网络信息安全研究所讲师、副教授;2001年4月至2008年2月,历任济南得安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销售副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20年10月,历任北京三未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岳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65,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8%,并通过湖州风起云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三未普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三未普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岳公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湖州风起云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三未普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三未普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晗彬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学历,电气工程专业。1991年8月至1996年12月,任南昌市工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工程师;1997年1月至2008年3月,任南昌市科技局处长;2008年9月至2014年10月,任科技部火炬中心副处长;2014年10月至今,任江西裕润立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晗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志权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邮电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计算机通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20年10月,历任北京三未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品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志权先生通过湖州三未普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会议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计算机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三未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aaS产品部部门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云安全中心副总监;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云安全中心总监;2020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会议先生通过湖州三未普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白连涛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任东软集团(大连)有限公司网络安全营销中心研发经理;2015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三未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售前部经理、渠道一部经理、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连涛先生通过湖州风起云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牟轶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软件专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于南开大学,高级经济师。历任济南东港实业有限公司科员、联想集团青岛公司市场部经理、济南拓普软件研究所软件部经理、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浪潮移动通信产品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11月至今,任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900)首席财务官;2017年9月至今,任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920415)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牟轶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振峰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获得博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11年12月曾先后任职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后)、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研究员/副主任),2013年1月起至今任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研究员/主任;曾兼任密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密码学会密码算法专业委员会主任,2015年3月至今兼任ISO/IEC国际标准化组织SC27专家。2025年7月至今,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振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史冬梅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英美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交通银行济南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科长、副经理;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任交通银行新加坡分行营业部经理;1999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交通银行济南分行国际业务部副经理、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交通银行威海分行副行长;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招商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副行长;2009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任招商银行济南分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23年1月,任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资深业务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济南市历下区集空间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创始人、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冬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6-06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3日

至2026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00、议案3.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及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或发送至ir@sansec.com.cn邮箱。

4、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3:00-14: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创远路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邮箱:ir@sansec.com.cn

电话:010-84925998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创远路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

邮编:100012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6-059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99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909.0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086.4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96,743.2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482.67万元(截至2026年9月22日,包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转结的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60%。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99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909.0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086.4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98”《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5)。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一)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01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拟收购北京江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购买北京江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96,743.20万元,本次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482.67万元(截至2026年9月22日,包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转结的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60%。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将按照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482.67万元(截至2026年9月22日,包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转结的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482.67万元(截至2026年9月22日,包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转结的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