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6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力尔电机集团”)于2026年9月2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鹏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董事长聂鹏举先生、独立董事杜建铭先生、独立董事徐开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新增科力尔电机集团作为“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24,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尔智能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力尔智能”)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700万元向湖南科力尔智能实缴出资,使用募集资金18,800万元向湖南科力尔智能增资,本次实缴出资、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实施需求,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尔智能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管理和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75.3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6.19万元,合计5,661.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6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5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1,286,65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920,094.63元,扣除部分承销费用11,213,801.42元(不含税)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769,706,293.21元,已由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32,787.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3,505.54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10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68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力尔电机集团”)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科力尔电机集团作为“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24,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尔智能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力尔智能”)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700万元向湖南科力尔智能实缴出资,使用募集资金18,800万元向湖南科力尔智能增资,本次实缴出资、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5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1,286,65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920,094.63元,扣除部分承销费用11,213,801.42元(不含税)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769,706,293.21元,已由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32,787.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3,505.54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10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作出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新增科力尔电机集团作为“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561723591P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注册资本:74,375.096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0年9月8日

6、法定代表人:聂鹏举

7、注册地址:湖南省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49号

8、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电机、泵类、家用电器、伺服控制系统、运动控制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工器材和电子产品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相关贸易。

(三)本次实缴出资、增资的基本情况

湖南科力尔智能是募投项目“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科力尔智能注册资本为10,900万元,其中已实缴5,200万元。为推进“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4,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尔智能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700万元向湖南科力尔智能实缴出资,使用募集资金18,800万元向湖南科力尔智能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南科力尔智能注册资本将由10,900万元增加至29,7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一次或分批缴付出资。

(四)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南科力尔智能电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1MAD0LQ0N4Q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9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23年9月22日

6、法定代表人:蒋耀钢

7、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灯塔路电子信息产业园1栋A223-3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科力尔电机集团持股100%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及公司长期战略布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湖南科力尔智能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管理和使用,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和公司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科力尔电机集团作为“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24,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尔智能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700万元向湖南科力尔智能实缴出资,使用募集资金18,800万元向湖南科力尔智能增资,本次实缴出资、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69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75.3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6.19万元,合计5,661.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5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1,286,65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920,094.63元,扣除部分承销费用11,213,801.42元(不含税)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769,706,293.21元,已由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32,787.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3,505.54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10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作出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475.38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475.38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86.19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86.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661.5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了如下安排:“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75.3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6.19万元,合计5,661.57万元。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22日出具了《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1305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力尔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1305号);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