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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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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6-071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0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26年中期股息派发方案经2026年5月22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包括半年报、季报及其他合适的时间)股息派发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12,392,48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257,3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208,135,1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440,555.8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a)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08,135,186×0.30)÷1,212,392,486≈0.30元/股。

b)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0)÷(1+0)=(前收盘价格-0.30)元/股。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XV (HK) LIMITED、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XIV (HK) LIMITED。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27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0元。

五、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信息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因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六、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731-89953989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2026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31.44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1.14元/股

● 益丰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年9月30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实施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权益分派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2026年9月2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9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公开发行1,797.4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9,743.20万元,并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益丰转债”,债券代码“113682”。“益丰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存续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起至2030年3月3日止,转股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8日至2030年3月3日。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根据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相关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条款,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且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即0.30元/股,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益丰药房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因此,P1=P0-D=31.44-0.30=31.14元/股。

“益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31.44元/股调整为31.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9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益丰转债”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6年9月30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