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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9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220,296股,发行价格12.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749,987.5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966,981.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783,006.39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25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518Z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6,363,484.04元(使用金额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43,189,342.6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5,157.52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4,679.87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5年3月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3月6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科瑞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注:1、银行账户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之后的净额;
2、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结息8.34元已转存至惠州市科瑞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1个项目为新能源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投资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189,342.64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52,830.19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253号)。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活期存款和现金管理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理财账户资金未用于其他用途。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正在按计划建设中,尚未单独核算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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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投资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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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投项目正在按计划建设中,尚未单独核算收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将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技术”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 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发展阶段、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意愿、资金需求、融资成本与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与实施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前提下,既要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回报,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操作上,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股利分配办法,优先考虑现金分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三) 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下一周期相应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已确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需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或调整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涉及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026年-2028年,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1、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公司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如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3、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决策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3、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
4、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后同意实施的,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并报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同时就此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二)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并严格履行以下决策程序:
1、由董事会制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充分论证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导致公司不能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2、独立董事认为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如不同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会。
3、股东会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讨论并表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就此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作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及时通过公司章程中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向公众及时披露。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生效、执行和解释
1、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3、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股东回报规划》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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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248.4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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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超高精密度零部件基地建设及相关设备扩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系公司顺应半导体设备国产化与光通信产业代际升级趋势,前瞻布局超高精密制造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在深圳扩建面向半导体及光通信等领域的精密零部件与精密设备生产基地,搭建面向半导体超高精度精密零部件与精密设备规模化生产装配的高标准厂房和净化车间。
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精密零部件及规模化装配设备合计年产值10.53亿元的生产能力,强化设备与零部件协同配套能力,增强对国内外头部客户的批量订单交付能力。项目将依托公司平台型技术体系优势,深度对接头部客户研发导入与量产配套需求,助力公司深度参与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把握下一代光互联技术产业化机遇,提升公司在超高精密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深化设备与零部件协同配套能力,把握下游产业迭代机遇
精密零部件下游应用高度分散,不同设备厂商对零部件的结构、材料与性能要求存在显著差异,行业整体呈现高度定制化的业务特征。随着光互联技术持续演进、半导体先进制程持续发展,下游对零部件精度、稳定性及交付一致性的要求持续提升,下游客户对可深度参与前端研发、同时具备设备与零部件协同配套能力的供应商需求日益增强。在此趋势下,仅有单一加工能力的企业难以满足客户对系统级解决方案的需求,设备与零部件的协同开发能力正逐步成为客户筛选供应商的核心标准。面对下游客户对一体化解决方案需求的持续升级,公司亟需进一步强化设备与零部件的协同配套能力,巩固在高端客户供应链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本项目将强化公司在非标定制、协同配套及客户早期研发介入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从核心零部件到精密设备的完整供应链条,更好把握光通信及半导体产业迭代带来的业务机会,深化与下游头部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客户下一代产品迭代周期中持续获得增量订单,夯实公司在精密制造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
(2)布局超高精密制造能力,把握光通信产业及相关产业代际升级潜力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深度普及与规模化应用,全球高性能计算及高速数据传输领域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AI算力集群的大规模部署推动数据中心互联架构加速向超高速率方向迭代,光通信产品从400G向800G、1.6T乃至更高速率持续升级,传统可插拔光模块架构在高速率场景下面临信号衰减、功耗攀升等系统性瓶颈,共封装光学CPO技术已成为行业未来演进方向,配套的精密金属零部件及核心工艺设备需求随之迎来快速增长。行业技术迭代对配套零部件、核心设备的加工精度、稳定性、一致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超高精密零部件和设备成为行业产业化的核心关键。
公司在光通信领域已有产品布局与客户基础,产品涵盖主流高精密结构件,已在光模块核心工艺段获得海外头部客户验证与认可。同时,公司光器件耦合设备、光模块芯片共晶贴片设备等设备核心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面对光通信行业技术路线升级带来的增量市场空间,公司现有超高精密零部件与设备产能难以充分承接下游客户持续增长的采购需求。
本项目立足行业高端化发展趋势,聚焦光通信领域超高精密零部件与精密设备两大领域,引进高精度生产及检测设备,搭建超高精密产业化生产体系,实现产品从常规精度向超高精度的迭代升级。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抢抓CPO技术产业化红利、扩充超高精密产品产能,助力公司卡位光通信高端核心赛道,构建差异化核心竞争优势,巩固在全球光通信精密制造领域的市场地位。
(3)顺应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趋势,加速构建核心配套能力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下游晶圆制造、先进封装测试产线建设持续推进,对半导体设备及其核心精密零部件的国产化配套需求持续攀升。半导体设备零部件作为整机装备实现稳定运行的关键基础,是国内半导体产业链补短板、强链条的重要环节,行业整体市场规模保持高速增长,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其中机械类结构件、工艺件等零部件品类市场需求旺盛,国产替代空间充足,为具备高端精密制造实力的本土企业带来广阔的增量发展机遇。
公司在半导体精密零部件与设备领域已形成较好的技术与客户基础。在半导体设备领域,公司已开发晶圆自动测试设备等产品,并实现小批量量产,相关技术获得国内头部半导体客户认可。面对半导体设备国产化提速的确定性趋势,公司需进一步提升核心零部件的自主配套能力。
本项目将建设专门面向半导体领域的高标准精密制造基地,提升公司在半导体精密零部件及半导体精密设备领域的产能规模与工艺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对国内半导体设备客户的一体化配套能力。项目建设将助力公司深度参与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在国产供应链体系中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共享国产替代带来的长期成长红利。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平台型核心技术体系为项目切入新兴领域提供技术基础
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非标自动化技术在先进制造领域的跨行业应用,是国内少数能够同时服务移动终端、新能源、硬盘、汽车智驾、医疗健康等多个行业的平台型自动化解决方案供应商。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公司构建了涵盖机器视觉与光学、精密传感与测试、运动控制与机器人、软件技术、精密机械设计五大技术领域的成熟研发体系,并形成了“高速、高精、高智、高效”四大共性技术平台,以及覆盖各下游行业产品特性的专用核心技术平台。这一平台型架构使得公司能够将不同行业积累的精密装配、在线检测、运动控制等成熟工艺快速复用至新兴领域,显著降低技术迁移成本和导入周期。
在半导体及光通信设备领域,公司已经成功将过去服务于移动终端摄像头模组检测、硬盘磁头装配等高精度场景的技术能力,平移至高精度贴装及对贴装配设备、芯片共晶贴片、光耦合设备等核心工序中,并获得海外头部客户的验证与认可。平台型技术架构不仅使公司具备快速响应新兴行业定制化需求的能力,也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半导体及光通信精密零部件与设备扩产提供了成熟的技术底座和工程化经验支撑,确保新增产能能够迅速转化为满足行业严苛要求的高品质产品。
(2)超高精度加工能力为研发定制与量产交付提供双重保障
半导体及光通信器件的小型化、高集成度发展趋势,对精密零部件的加工精度和设备的系统级精度提出了持续升级的要求,微米乃至亚微米级的制造能力已成为行业竞争的关键壁垒。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超高精度加工体系,配备高精度精密零部件加工设备700余台套,具备车、铣、磨、CNC、电火花、线切割等全工序加工能力,其中精密CNC、线切割、电火花、镗磨、平面磨、光学磨等关键工种的加工精度可达±1μm以内,零部件洁净度可达RA0.02。在系统集成层面,公司自研的三轴高精密平台已实现规模化量产,重复定位精度达±50nm,自研六轴平台最小步进精度小于30nm,设备系统贴装精度控制在±0.5μm以内,晶圆测试温控范围在±0.1℃以内,能够充分匹配半导体及光模块器件组装对精度和稳定性的严苛指标。
本项目所涉及的高精度耦合设备、晶圆测试设备及各类精密金属结构件,均对加工精度和装配一致性有较高要求。公司已有的超高精度加工能力和精密运动平台研发制造经验,能够为项目产品的研发定制阶段提供快速试制和迭代验证条件。在进入批量化生产阶段后,公司上述技术可保障产品良率与性能一致性,满足头部客户对供应链稳定性和交付质量的长期需求。
(3)深度参与客户早期研发,绑定下一代技术路线以巩固竞争优势
公司长期坚持与各行业头部客户在新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即开展深度合作,在客户产品定义和工艺方案定型之前即介入预研,深入分析客户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参数及质量管控要点,共同确定自动化设备的功能架构与实现方案。这一模式使公司能够精准把握客户下一代产品对设备精度和工艺参数的升级需求,提前进行技术布局,从而在新一代产线设备采购周期中占据先发优势。在移动终端和新能源领域,公司已通过该模式与多家全球领先品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其核心设备供应商。
在半导体及光通信领域,公司已成功为国内外多家头部客户提供覆盖光器件耦合、芯片贴装、AOI芯片检测、光纤打磨等核心工序的工艺设备,并已获得海外头部客户的验证与认可。当前光模块正经历从800G向1.6T乃至3.2T的代际升级,工艺路线和精度要求持续演进,公司依托已有的早期参与机制和联合研发能力,能够在客户下一代产品量产前即锁定设备技术参数和供应份额。本次募投项目将充分运用这一先发合作模式,深度嵌入半导体及光通信行业头部企业的技术迭代路径,推动高精密自动化设备与零部件的同步升级,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份额与竞争壁垒。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69,729.39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63,248.41万元。
5、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由科瑞技术及其全资子公司科瑞科技负责实施,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
6、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预计能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05,310.00万元,年均净利润11,879.62万元,综合毛利率为31.80%,净利率为11.28%。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3.75%,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08年。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压力,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1)提供营运资金支持,抓住快速发展机遇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与营收规模的提升,应收账款及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规模也将同步扩大,对流动资金形成一定占用。因此,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在业务规模扩大过程中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帮助公司快速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从而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在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丰富并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将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还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