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1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侨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城通嘉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通嘉德”)作为联合承租人与国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运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期限36个月,租赁物为城通嘉德名下停车楼相关设备。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侨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侨银生活”)以持有的城通嘉德90%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城通嘉德运营的天津市南开医院车场设备设施及其他运营项目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国运融资租赁监管城通嘉德的回款账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侨银生活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
二、担保额度审议的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52,000万元,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4,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三、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1.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将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山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山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000万元调剂给全资子公司江门侨盈。调剂后,保山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10,000万元调减为5,000万元,江门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江门侨盈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因保山侨银与江门侨盈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2.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将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山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000万元调剂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侨盈,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呼和浩特市侨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新环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000万元调剂给公司控股子公司城通嘉德。调剂后,保山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5,000万元调减为0万元,江门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侨新环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5,000万元调减为0万元,城通嘉德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额度调剂后,子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江门侨盈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因保山侨银与江门侨盈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子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城通嘉德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因侨新环境与城通嘉德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上述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江门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72.61万元,对城通嘉德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52,000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565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47,435万元。子公司对江门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城通嘉德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4,0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34,000万元。
因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侨盈、公司控股子公司城通嘉德作为联合承租人与国运融资租赁签订了租赁成本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支持项目运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广州侨银生活与国运融资租赁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广州侨银生活作为出质人,以持有的城通嘉德9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城通嘉德与国运融资租赁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城通嘉德运营的天津市南开医院车场设备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合同及其他运营项目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国运融资租赁监管城通嘉德的回款账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侨银生活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江门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72.61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对城通嘉德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9,565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42,435万元。子公司对江门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000元;对城通嘉德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0 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9,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商务园西区13号楼712室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辉
5.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12月3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MD904T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关联关系:国运融资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国运融资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万元
(2)注册地址:恩平市外资民资工业区F区39号南边一区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时间:2021年12月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MA7EGDXX5M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打捞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轮胎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江门侨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江门侨盈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天津城通嘉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50万元
(2)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潭江道交口东南侧天澔园13-3
(3)法定代表人:颜翠莲
(4)成立时间:2016年3月24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05J9QPX9
(6)经营范围: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工程;物业管理;机械停车设备和停车场自动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交通设施安装服务;停车场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现场安装;工程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君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8)城通嘉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城通嘉德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七、合同的主要内容
1.《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国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城通嘉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3)租赁物:停车楼相关设备,租赁物明细详见合同
(4)租赁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租赁期届满,公司将以合同中的留购价款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2.《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质权人/债权人:国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天津城通嘉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3)出质人:天津城通嘉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4)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质押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6)质押标的:天津市南开医院车场设备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合同及其他运营项目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7)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利息、租赁物留购款、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余值等应收款以及质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差旅费、保全费、因保全产生的担保保费等)。
3.《股权质押合同》
(1)质权人:国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人:广州侨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3)出质标的:广州侨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城通嘉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4)主合同债务的履行期限:以主合同为准,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使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另行约定的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5)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租金、逾期罚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咨询服务费、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它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因保全产生的担保保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八、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城通嘉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进行评估,认为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项目运营、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城通嘉德其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对城通嘉德的影力较小,担保能力较弱,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九、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2,339.9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16%,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4,543.3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6%,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十、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3.《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