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19,000.00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6日和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527号文《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002.7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52,543,951.12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48.88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35,894,306.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04,132,893.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535902385410508的人民币账户内,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2)第21002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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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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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实际投入和实际收回本金高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滚存投入所致。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6日和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7年9月。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527号文《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002.7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52,543,951.12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48.88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35,894,306.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04,132,893.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35902385410508的人民币账户内,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2)第21002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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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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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截至目前,本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项目整体建设进展顺利。现阶段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相关研发设备采购及进场安装调试工作尚在推进。受部分研发设备生产排期、交付及安装调试周期长于前期预期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保障设备安装调试质量,确保建成后研发条件达到项目规划目标,经审慎论证,公司拟对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予以延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9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 “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7年9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 保荐机构对德邦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解海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到会人数为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以记名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张玉峰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张玉峰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许秀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于杰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为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相关要求,于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于杰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辞职后,于杰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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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于杰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为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相关要求,于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杰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000股,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于杰先生已依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于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玉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玉峰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张玉峰,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保荐代表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等资格。曾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国华新兴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10月至2024年6月,先后就职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自2024年6月至2026年2月,就职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自2026年7月加入本公司。
张玉峰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备11年以上的金融领域相关从业经验;熟练掌握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工作,熟悉科创板各项法规监管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张玉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张玉峰先生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
情形,其兼任的公司其他职务,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1、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张玉峰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张玉峰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玉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张玉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秀红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许秀红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张玉峰,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保荐代表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等资格。曾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国华新兴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10月至2024年6月,先后就职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自2024年6月至2026年2月,就职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自2026年7月加入本公司。
截至目前,张玉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许秀红,女,出生于1974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采购师;持有AACTP国际认证行动学习促动师资质证书。1997年9月至1999年1月,任辽宁天合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办秘书;1999年2月至2001年1月任烟台福山海外联谊有限公司出口专员;2001年2月至2003年1月,任烟台德邦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03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经理、监事、生产副总经理,现任烟台基地EMT负责人。
截至目前,许秀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2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建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03,1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陈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74,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国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08,2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9%;
上述主体为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685,5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65%。
王建斌先生、陈昕先生的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林国成先生的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建斌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9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38%;
陈昕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8%;
林国成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34%。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司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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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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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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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斌、林国成、陈昕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德邦科技股份,也不由德邦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或受本人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承担完毕全部赔偿责任。
(5)如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份锁定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建斌、陈昕、林国成(已于2023年12月离任)承诺:
(1)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3)如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份锁定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王建斌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如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份锁定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
4、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9-24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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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00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管理以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为配置方向,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走势及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策略,相关投资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存在实际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00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正常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00万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