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公告编号:2026-05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资产重组事项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6人,代表股份3,698,805,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3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2,629,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85人,代表股份3,676,175,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90人,代表股份747,366,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2,627,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80人,代表股份724,739,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42%。
5、本次股东会人员列席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共9名,本次列席8名;独立董事宋海涛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黄平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亿伦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见证律师陈海东先生、纪晨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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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议案22及议案2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议案1至议案21、议案2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至议案2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陈海东律师、纪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