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6-03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横店柏晖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店柏晖”或“基金”或“合伙企业”)
● 投资方名称:横店柏晖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资本”)。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期货”)全资子公司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资本”)、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东阳市三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衡投资”)以及徐文财先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横店资本旗下横店柏晖基金份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出资金额: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不超过5,500万元自有资金认缴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33%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
● 审议程序: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吕跃龙回避。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目前处于增资认购阶段,完成后仍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信息变更,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信息变更登记等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投资周期较长,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运作及管理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及时把握上下游产业相关创新应用领域的投资机会,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签署了《横店柏晖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以不超过5,5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横店资本旗下横店柏晖的基金份额,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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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9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吕跃龙已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尚需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履行必要的登记及备案手续。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东阳市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横店资本、横店东磁、英洛华以及南华资本系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三衡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控制的企业;同时,公司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吕跃龙在基金管理人横店资本担任董事职务。据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过去12个月内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从今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横店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截至本议案出具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上述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横店资本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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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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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基本情况
横店资本作为本次合作的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东阳市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横店资本系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时,公司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吕跃龙在基金管理人横店资本担任董事职务。据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横店资本构成关联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横店资本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横店东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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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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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洛华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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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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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华资本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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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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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横店控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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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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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三衡投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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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文财先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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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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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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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应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履行《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行业自律监管机构的规定应当由管理人专门履行的职责。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由基金管理人委派。投决委为基金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并决定基金的投资、退出及其他重大事项。投决事项须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另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应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且经有限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具备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领域。
2、投资方式
基金以直接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式,也可以通过合伙企业、SPV等合法投资载体进行间接股权投资。
3、退出机制
通过二级市场、被收购、股权转让、基金份额转让、合伙企业清算等方式退出。
(四)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1.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认缴基金18,535万元,认缴比例为11.23%。
2.徐文财先生,男、中国籍、通讯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现任公司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认缴基金4,400万元,认缴比例为2.67%。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横店柏晖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合伙目的:对具备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出资规模和方式:目标出资规模为人民币165,000万元。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五)出资进度:合伙人应在收到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项目需求或投资进度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实缴出资。
(六)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工商存续期为长期。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12年,其中投资期8年,退出期4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期限(包括投资期和/或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可延长一年;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按照前述约定延长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继续延长。
(七)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应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履行《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行业自律监管机构的规定应当由管理人专门履行的职责。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由基金管理人委派。投决委为基金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并决定基金的投资、退出及其他重大事项。投决事项须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另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应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且经有限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
(八)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九)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收取。
(十)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具备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领域。
2、投资方式
基金以直接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式,也可以通过合伙企业、SPV等合法投资载体进行间接股权投资。
3、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
4、退出机制
通过二级市场、被收购、股权转让、基金份额转让、合伙企业清算等方式退出。
(十一)收益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产生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划分并进行相应分配。
(十二)违约责任
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未违反本协议的一方蒙受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杭州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签署之日起对签署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与投资管理能力,拓宽公司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提高优质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本次投资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综上所述,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次投资基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与本次基金投资,有利于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收益,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
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目前处于增资认购阶段,完成后仍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信息变更,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信息变更登记等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投资周期较长,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运作及管理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6-04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通过电话、微信等即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确认,同意豁免《公司章程》规定的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紧急情况及豁免事项作出说明。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无董事缺席、无董事委托他人出席。其中董事方良杰先生、卫龙宝先生、叶慧芬女士和陶志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吕跃龙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