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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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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ST启环 公告编号:2026-07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基本情况

1. 2025年9月23日,启迪环境收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昌中院”或“法院”)出具的(2025)鄂05破申37号《通知书》,债权人宁波照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照泰”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宜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同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向公司送达的《通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5-059)。

2. 2025年9月24日,宜昌中院依法作出(2025)鄂05破申37号《决定书》,决定对启迪环境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启迪环境清算组担任启迪环境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2025-061)。

3.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重整工作安排,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5-062)。

4. 2025年9月26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2025-063)。

5. 2025年10月31日,公司就预重整相关事项披露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2025-070)。

6.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05破申37号之一《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2025-092)。

7. 2026年3月23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05破申37号之二《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2026-014)。

8. 2026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05破申37号之三《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2026-047)。

9. 2026年7月31日,公司与中选产业投资人宜昌城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创元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启迪未来投资(青岛)有限公司、宜昌市三峡至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至喜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本次重整完成后,产业投资人新设的平台公司三峡至喜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昌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产业投资人一致行动情况的公告》(2026-059)。

10. 2026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三峡至喜公司通知,已正式取得宜昌市国资委批复,同意三峡至喜公司参与启迪环境重整投资事宜,公司与产业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已满足生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的公告》(2026-063)。

11. 2026年8月23日,公司与中选财务投资人复利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山西锦融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湘信圆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中科瑞兴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农光启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培正启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体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合计受让公司重整转增股票210,000,000股,受让价格1.31元/股,并负责以现金方式解决公司存在的6,365.49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的公告》(2026-0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05破申37号之四《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三、风险提示

1. 宜昌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2.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5)鄂05破申37号之四《决定书》。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