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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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瑞茂 公告编号:2026-113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H24瑞茂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H24瑞茂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和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截至2026年8月15日,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累计金融机构逾期、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以及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券的本金合计约为627,381.4652万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9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执行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097,959.6384万元人民币(包含已撤诉案件、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第三人的案件,以及一审判决暂不涉及上市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案件)。后续可能还会发生债务逾期、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庭外重组阶段共有121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经公司及辅助机构审查,初步确认债权73.46亿元,因诉讼未决、条件未成就等原因暂缓确认127.10亿元。

为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形成确定的重整方案,后续重整方案的确定和生效尚需履行相应程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董事会督促管理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通过向客户发送催收函等方式开展应收款项专项催收,并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渠道持续沟通,及时跟踪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同时持续梳理存量资产,探索可行的资产优化路径,争取缓解流动性资金压力。此外,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各类风险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其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已通过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的方式,对现有应付款项与应收款项进行优化,旨在化解债务风险,减少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4、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以提升管理水平为抓手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强对运营成本的精细化、节约化管理降低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

三、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2026年度未消除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瑞茂 公告编号:2026-114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H24瑞茂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H24瑞茂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54,44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51.02%。郑州瑞茂通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70,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2.73%,占公司总股本的6.50%。公司实际控制人万永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2.88%。万永兴先生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62,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5.75%。

● 郑州瑞茂通及万永兴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5,69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53.90%。郑州瑞茂通及万永兴先生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455,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77.80%,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130,043,26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2.20%,占公司总股本的11.97%;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20,230,682,537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454.14%,占公司总股本的1861.79%;累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20,816,375,802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554.14%,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69%。

● 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8,3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63.35%。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455,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66.19%,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130,043,26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8.89%,占公司总股本的11.97%;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20,230,682,537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938.92%,占公司总股本的1861.79%;累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20,816,375,802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024.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69%。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及实际控制人万永兴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和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和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20,230,682,537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938.92%,占公司总股本的1861.79%。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了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存在逾期情况,郑州瑞茂通无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终止信用评级。郑州瑞茂通因逾期问题涉及的诉讼或仲裁纠纷正在积极协商中。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但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比例较高,如上述股份后续涉及相关处置,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控股股东目前正在积极妥善解决上述相关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