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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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换股
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换股

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通过向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前述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

鉴于本次交易仍在推进过程中,尚未取得全部批准、许可或备案,前述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交易的有序、持续推进,公司拟将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取得本次交易的全部批准、许可或备案但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则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

除对上述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蒋军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延长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蒋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45)。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5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7楼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9日

至2026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9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10月8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五)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7楼,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系人:潘琼

联系电话:0451一84346722

传真:0451一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