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9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7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郎溪支行”或“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协议到期,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机电”或“债务人”)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股东会批准担保额度内,与徽商银行郎溪支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最保字第202605152号),为安华机电提供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2026 年6月25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华机电、重庆华菱、广州华菱,控股子公司溧阳华菱、无锡通用、江苏三斯向银行申请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1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及安华机电为上述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8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次担保事项与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系公司原与徽商银行郎溪支行签订的担保协议的到期续签,因此担保前后对安华机电的担保余额不变,为人民币13,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相关方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债务人: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徽商银行郎溪支行与债务人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自2026年9月17日至2027年9月17日期间(含起日和止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3、担保额度:25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担保范围:

(1)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徽商银行郎溪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徽商银行郎溪支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2)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徽商银行郎溪支行的任何其他债权,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6、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徽商银行郎溪支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徽商银行郎溪支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徽商银行郎溪支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在保证期间内,徽商银行郎溪支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并及时掌握相关主体的日常经营及资信状况。被担保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偿债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6日、2026年6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实际放款)2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39%,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