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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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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路、侯旭志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张英伟、韩勤亮、王志、陆继刚、张亚男、尹天长、翁继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杨路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旭阳集团”)拟为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翔福新能源”)增资50,694万元,为其新能源业务拓展、技术研发、负极材料项目及配套源网荷储绿电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其快速扩张产能,实现规模效应,提高整体竞争力,同时将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翔福新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变更为51.50%,旭阳控股持股比例变更为29.86%,旭阳集团持股比例为18.64%。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杨路先生、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公司暂缓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就该议案另行发布股东会会议通知,通知召开的时间及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度新增融资额度45亿元,对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履约担保额度为46亿元。因三家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头旭阳硅碳科技有限公司的直接/间接参股股东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现为降低公司担保风险,在前述年度新增额度范围内,如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了全额担保,旭阳控股将按其在各子公司的直接/间接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杨路先生、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15:00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增资

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集团”)拟为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增资50,694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翔福新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控股比例将变更为51.50%,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持股比例变更为29.86%,旭阳集团持股比例为18.64%。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杨路先生、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6年9月23日,公司、旭阳控股、旭阳集团及翔福新能源已完成增资协议签署。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2号楼1至10层101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杨雪岗

6.主营业务:从事投资控股及其附属公司的焦炭、焦化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7.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66.17亿元,净资产116.14亿元,收入0亿元,净利润4.43亿元;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交易对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旭阳控股为旭阳集团一致行动人。除前述关联关系及公司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旭阳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3MAC5L0EX70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5.注册资本:94,786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01日

7.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8.主营业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与销售

9.股东: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0%,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6.7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翔福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8448号),翔福新能源母公司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26,34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收益法评估值为221,239万元,增值额为94,898万元,增值率为75.11%。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原因系该方法通过将企业预期收益折现评估企业整体价值,净现金流量不仅涵盖以会计原则计量的各类资产及在建项目的贡献,亦体现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上述资源对企业价值的贡献,能够更完整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现有资产与在建项目协同运营的整体获利能力及其成长性,评估结果更为合理、可靠,故本次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值,经双方协商确定投前估值为221,239万元,旭阳集团按照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2.3341元的价格,以现金出资方式向翔福新能源进行增资50,694万元,其中21,71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8,9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1: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翔福新能源注册资本由94,786万元增加至116,5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滨海能源、旭阳控股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三)增资认购款缴付

1. 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生效且丙方确认全部先决条件已成就(或该等先决条件已由甲方全部予以豁免)后的30日内,甲方应向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该笔增资认购款。

2.增资认购款缴付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所涉增资认购款的缴付以下列条件已全部满足或被甲方书面豁免为前提进行:

(1)乙方放弃对本次增资行使优先认购权;

(2)所有各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声明、陈述及保证皆为真实、准确及不含可能引起误导的遗漏;

(3)未发生任何已经或可能会对本次增资或目标公司的合法存续、生产管理、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或其他重要方面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

(4)本协议已经根据协议第九条的约定生效。

(四)交割

自增资认购款支付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各方应配合目标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本次增资交割日起,甲方即享有法律法规、本协议和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经过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或同意后生效,包括:甲方股东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其适用的上市规则之规定获得了其独立股东的批准;丙方股东滨海能源已就本次增资事项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审议批准通过。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翔福新能源增资,将为其新能源业务拓展、技术研发、负极材料项目及配套源网荷储绿电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其快速扩张产能,实现规模效应,提高整体竞争力,同时将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4,658万元,其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本息合计16,882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位。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3.《增资协议》。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度接受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新增融资额度45亿元、对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履约担保额度为46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履约担保额度为46亿元。

因三家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头旭阳硅碳科技有限公司的直接/间接参股股东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现为降低公司担保风险,在前述年度新增额度范围内,如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了全额担保,旭阳控股将按其在各子公司的直接/间接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上述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就前述事项与相关方签署了整体框架协议,并提交各主体有权机构审批程序(如涉及),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预计接受股东担保额度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期间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反担保)均适用该额度且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新增接受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3.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杨路先生、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2号楼1至10层101内一层201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87.22亿元,净资产24.33亿元,收入1.40万元,净利润-5,247.98万元;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关联法人;

9.交易对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接受反担保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融资事项、降低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4,658万元,其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本息合计16,882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0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28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08月26日、09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3、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通过;提案2.00、3.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4、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在2026年9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资本市场部。

2、登记时间:2026年09月29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市场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04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政编码:10007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722821,联系传真:010-63722131

电子邮箱:000695_cmd@risun.com,联系人:侯旭志、刘畅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下午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5”,投票简称为“滨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09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