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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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8月28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6年8月28日0:00起,至2026年9月27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6年9月28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的基金总份额为5,206,927,351.31份。经统计,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206,920,936.1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999%。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206,920,936.18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根据计票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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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9月28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本基金调整销售对象的说明
为尽快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本基金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次日,即本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9月29日)起,开放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鉴于本基金正处于第三十一个开放期,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上述日期起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关于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三十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简称“原公告”),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原公告中第1部分第4条关于投资者持有比例限制和销售对象范围的内容不再适用,具体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内容和本公告为准。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自2026年9月29日起生效,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查阅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备查文件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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