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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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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6-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甬能Y1

债券代码:243774.SH 债券简称:25甬能Y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能综能”或“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4,500万元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向甬能综能增资4,500万元,增资完成后甬能综能注册资本金由5,700万元变更为10,2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甬能综能增资4,500万元。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甬能综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金5,700万元。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助于甬能综能业务开展,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甬能Y1

债券代码:243774.SH 债券简称:25甬能Y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辰新能源”)与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能投资”)拟以总价38,589.82万元分别收购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宸基金”)持有的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西风电”)51%和49%股权;同时公司向朗辰新能源增资7,9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过去12个月公司未曾与汇宸基金发生交易,也未曾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购买资产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能否审议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受宏观经济及国际形势等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加快向区域低碳(零碳)智慧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升级,公司全资子公司朗辰新能源和宁能投资分别以19,680.8082万元和18,909.0118万元的对价通过协议的方式收购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和49%股权。

同时公司向朗辰新能源增资7,9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朗辰新能源注册资本由32,200万元增加至40,100万元,宁波能源占100%股权。

因汇宸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军、汪沁回避表决。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未曾与汇宸基金发生交易,也未曾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购买资产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除关联董事张军、汪沁回避表决外,其余7名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过去12个月公司未曾与汇宸基金发生交易,也未曾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购买资产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关联方)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岳西风电注册资本金36,000万元,地处岳西县黄尾镇青天乡牛草山,核准容量为49.5MW,共建设33台风机,目前由汇宸基金100%持股。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岳西风电的固定资产-风机土建资产中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尚未取得,该部分资产占比较小,目前已在推进办证工作中。由于历史核算原因,其对应资产明细及账面成本构成已无法具体拆分。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岳西风电于2017年3月实现全容量并网,2018年6月纳入国家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目录。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3)其他信息

①本次交易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②岳西风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采用评估值为最终定价方式,岳西风电100%股权价值为38,589.82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合计为34,599.77万元,收益法的评估值合计38,589.82万元。最终选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其评估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岳西风电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总资产账面值为398,481,920.54元,评估值358,846,864.97元,评估减值39,635,055.57元,减值率为9.95%;负债账面价值为13,200,640.67元,评估值12,849,140.67元,评估减值351,500.00元,减值率为2.66%;净资产账面值为385,281,279.87元,评估值为345,997,724.30元,评估减值39,283,555.57元,减值率为10.20%。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岳西风电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85,898,200.00元,较账面值增值616,920.13元,增值率0.16%。具体如下:

■

3)评估结果分析及结论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38,589.82万元为最终评估结论,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高出3,990.05万元,高出11.53%。由于风力发电站的发电量及电价可基本确定,因此,未来的收入可较好的预测,因风电项目的成本构成清晰,各项指标基本可以较好的计量,营业成本可较可靠的估计;资产基础法无法从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角度去衡量企业的价值。经以上综合分析,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合理的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采用收益法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4)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因此本次收购岳西风电100%股权的定价为38,589.82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相比增值616,920.13元,增值率0.16%。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资产基础法,采用收益法测算结果为评估结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与交易标的评估值不存在差异。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受让方一):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二):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转让方):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

1.1 此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该基准日的标的公司评估结果及甲、乙、丙三方的协商情况,各方一致同意,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以人民币19,680.8082万元(“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一”)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49%股权以人民币18,909.0118万元(“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二”)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1.2 甲方应自交割日(定义见下)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一转入丙方指定账户。

乙方应自交割日(定义见下)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二转入丙方指定账户。

1.3 各方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即由各方共同配合办理有关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甲乙双方即成为标的公司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股权享有完全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丙方就标的股权无权再向甲乙双方及/或标的公司主张任何股东权利。

1.4 在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过渡期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或者亏损由甲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1.5 付款先决条件。除非甲乙双方作出书面豁免,本次标的股权转让应以下列先决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为前提:

(1)丙方于本协议第2条所述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持续保持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并且履行了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交割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事项,没有任何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的情形;

(2)本协议已经相关各方签署并生效;

(3)不存在任何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丙方、标的股权、标的公司或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税费

因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而发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3、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4、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章后于文首所载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六、增资安排

结合朗辰新能源财务现状及本次收购资金安排,公司拟对朗辰新能源增资7,9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朗辰新能源注册资本由32,200万元增加至40,100万元,宁波能源占100%股权。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容量,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岳西风电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西风电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甬能Y1

债券代码:243774.SH 债券简称:25甬能Y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19,680.8082万元和18,909.0118万元的对价通过协议的方式收购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和49%股权,并同意向子公司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7,900万元。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6-056)。

关联董事张军、汪沁回避表决。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4,5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6-057)。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2026-058)。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甬能Y1

债券代码:243774.SH 债券简称:25甬能Y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朗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4日

至2026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在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免密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 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13日(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沈琦、冯晨钊

邮编:315000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电子邮箱:nbtp@nbtp.com.cn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