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4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周志、冯东、史旭光、徐亚平、龚敏、张腾文、马桦、王华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后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制度全文。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4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40))。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32)、《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40)、《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2026-36)、《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述议案1.00仅选举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2.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邮件登记,传真或信函、邮件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情况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并明确表明证券公司授权投资者仅代表其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封上须注明“高新发展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或传真、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留存或核查。传真或信函、邮件须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邮件时间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3日和10月14日9:00至17: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邮箱:cdgxfz000628@163.com
联系人:王先生、叶先生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8”,投票简称为“高新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2026年10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及时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投票的议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表决意见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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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 委托人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鹏,男,1992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曾在中建钢构有限公司、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经营管理部副部长。
李晓鹏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