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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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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私募投资基金增资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2026-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私募投资基金增资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来伊份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

● 投资金额: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来伊份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来伊份企业发展”)拟向控股子公司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对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增资人民币200万元,来伊份企业发展对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增资人民币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的持股比例由80%变更为58.06%,来伊份企业发展持股比例新增至29.03%。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与张荣华、上海永瑞天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瑞天诚”)共同投资设立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1,600万元、张荣华认缴300万元、永瑞天诚认缴100万元。

为推动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公司拟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对外投资围绕主业、产业链上下游及科技类型的优质标的,同时满足未来私募基金管理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来伊份企业发展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对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增资人民币200万元,来伊份企业发展对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增资人民币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的持股比例由80%变更为58.06%,来伊份企业发展持股比例新增至29.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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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标的公司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成立于2024年10月,是一家围绕公司主业、产业链上下游及高新技术产业的优质标的开展股权投资的私募基金。基金投资策略不局限于消费赛道,以财务投资回报为首要目标,重点遴选处于成熟期及申报IPO阶段企业。同时,本次增资完成后,未来如涉及标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控制权变更等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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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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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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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来伊份企业发展拟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1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进行增资。

三、增资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其他股东

1、股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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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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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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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来伊份企业发展、张荣华、永瑞天诚拟签订增资后的《合伙协议》,其主要条款约定如下:

1、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四名,其中普通合伙人一名,有限合伙人三名,各合伙人名称、住所、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缴付期限等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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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缴出资及出资形式:

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3、资金来源

(1)、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缴付的出资来源于其合法所有且有合法处分权的自有资金。

(2)、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缴付的出资来源于其合法所有且有合法处分权的自有资金。

4、利润分配方式及亏损、费用分担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合伙企业财产扣除应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的费用、税费后的剩余部分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给各合伙人。

(3)、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基金的可分配收入,扣除应由基金财产承担的管理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税费等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后,应当按照下列分配方式及顺序进行分配:

①返还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退出后获得的资金(“收益资金”)先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到合伙企业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的金额等于所有有限合伙人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额;

②返还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在完成本条第①项返还后,存在剩余收益的,向普通合伙人返还其实缴出资本金,直到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的金额等于普通合伙人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额;

③分配“门槛收益”:在完成本条第②项返还后,存在剩余收益的,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到全体合伙人的收益达到其实缴出资额的8%/年(单利);

④分配“超额收益”:向完成本条第③项分配后,若有剩余资金,即为超额收益。管理人收取超额收益的20%作为业绩报酬,其余80%根据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对超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①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⑤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发生。

6、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决策根据公司整体投资规划的具体需要作出,增资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的资本实力、优化其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完成之后,来伊份二期私募基金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或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布局,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增资标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