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9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话、专人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珊珊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修订版)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签订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陈珊珊女士、陈婉如女士系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第1、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70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富科技”)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卓晖金属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和“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控股公司佛山市卓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晖金属”)和佛山市联益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益热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11,000万元向卓晖金属、联益热能提供借款,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借款资金专项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借款利率按借款发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借款期限、还款安排等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鉴于卓晖金属、联益热能均为公司控股公司,其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借款,莫振龙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系公司关联方,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公司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07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27,572股,发行价格为35.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2.96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307,124.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692,858.80元。
2026年9月15日,光大证券将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划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9月16日分别出具容诚验字【2026】518Z0152号、容诚验字【2026】518Z015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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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卓晖金属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和“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分别由卓晖金属、联益热能实施。为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两家控股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11,000万元向卓晖金属、联益热能提供借款,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借款资金专项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借款利率按借款发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借款期限、还款安排等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金富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智能”)分别持有卓晖金属、联益热能51%股权,两家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其他股东不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
本次借款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卓晖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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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益热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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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关系说明
莫振龙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同时分别持有卓晖金属24.50%股权、联益热能10.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莫振龙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向卓晖金属、联益热能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卓晖金属、联益热能为公司液冷散热业务相关产品的实际经营主体,具备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客户认证、技术工艺、人员、客户资源和供应链基础。由两家公司实施对应募投项目,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业务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及重新进行客户认证和导入的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建设效率。
卓晖金属、联益热能其他股东基于个人资金状况及资金安排,不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两家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实施有效控制;本次借款按照市场化原则收取利息,且不改变各方持股比例,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对应募投项目,整体风险可控。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莫振龙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莫振龙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公司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莫振龙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佛山市卓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联益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交易,上述股权收购交易总对价为57,120.00万元,其中莫振龙先生对应的交易对价为23,600.0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八、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卓晖金属及联益热能均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在履行完毕必要审议程序后,将对应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与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及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和使用监管。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卓晖金属、联益热能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对应募投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依法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卓晖金属、联益热能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卓晖金属、联益热能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业绩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概述
为收购佛山市卓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晖金属”)及佛山市联益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益热能”,与卓晖金属合称“标的公司”)51%股权,公司与莫振龙、周超、杨珂、蔡玲及陈金培于2026年3月13日签署了《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修订版)》(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对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完成后,基于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为进一步明确《业绩补偿协议》中实际净利润的计算口径,以及股权激励、募集资金投入等事项对业绩承诺考核的具体影响,避免因上市公司后续资本投入及激励安排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产生不合理影响,公司拟与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对有关业绩承诺考核核算标准作进一步补充和明确。
2026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修订版)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依法回避表决。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关于股权激励事项的影响
业绩承诺期内,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或其他类似员工激励安排,并因此在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层面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或其他类似激励费用的,在计算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时,应剔除该等股份支付费用对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前述事项对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确认的金额为准,并以该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实际净利润金额作为判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计算业绩补偿金额的依据。
(二)关于募集资金借款及资金成本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部分募投项目拟由标的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为避免募集资金投入对标的公司原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产生不合理影响,各方同意对募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金成本进行相应扣除。
业绩承诺期内,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以募集资金向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扩产、技术改造、产能建设、设备购置、生产经营周转或其他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用途,在计算标的公司各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时,应就标的公司当年度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实际使用金额及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资金成本,并在计算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时予以扣除。
募集资金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募集资金成本=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所得税税率)×实际使用天数÷365。
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以额度方式向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募集资金借款,并由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额度范围内分批提款、分批归还的,募集资金成本按照各笔募集资金实际拨付金额、实际占用期间及对应适用的LPR分别计算;实际占用金额发生变化的,按照各期间实际占用余额及对应实际占用天数分段计算。
各笔募集资金借款已明确约定借款期限的,借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适用1年期LPR,借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适用5年期以上LPR;如未就单笔募集资金借款明确约定借款期限,或采用循环额度、随借随还等方式无法明确确定单笔借款期限的,统一适用1年期LPR。募集资金实际占用期间LPR发生调整的,自调整后的LPR公布之日起按照调整后的LPR计算,并按照调整前后实际占用余额及实际占用天数分段计算。
三、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不涉及调整原《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金额、业绩承诺期限、补偿义务主体、补偿方式及补偿责任,不构成对业绩承诺方补偿责任的减免或豁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6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修订版)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2026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修订版)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充协议》不涉及调整原《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金额、业绩承诺期限、补偿义务主体、补偿方式或补偿责任,不构成对业绩承诺方补偿责任的减免或豁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
2026年9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修订版)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股权激励费用及募集资金成本在业绩承诺考核中的处理口径,有利于客观反映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补充协议》未变更原《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金额、业绩承诺期限、补偿义务主体、补偿方式及补偿责任。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股东会审议安排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依法回避表决。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签订《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修订版)之补充协议》,主要系结合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后的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安排,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
本次《补充协议》不涉及调整原《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金额、业绩承诺期限、补偿义务主体、补偿方式或补偿责任,不构成对业绩承诺方补偿责任的减免或豁免;同时,《补充协议》对股权激励费用的处理、募集资金资金成本计算以及相关项目核算原则进行了明确约定,有利于保障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考核的客观性和公允性。
公司本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签订《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修订版)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修订版)之补充协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0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6年10月0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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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0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1、2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10月13日(星期二)、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523000,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扫描件发送邮箱、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将以上相关资料在2026年10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发送邮箱至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5.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霜、谢海桐
电话号码:0769-89164633 传真号码:0769-39014531
电子邮箱:jinfu@jinfu-group.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523000
7.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8”,投票简称为“金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3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富科技”)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相关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07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27,572股,发行价格为35.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2.96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307,124.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692,858.80元。
2026年9月15日,光大证券将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划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9月16日分别出具容诚验字【2026】518Z0152号、容诚验字【2026】518Z0151号《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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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及控股公司募集资金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阶段投入,因此募集资金将产生阶段性闲置。
(二)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募集资金的阶段性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范围
公司及控股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公司及控股公司将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合理适度开展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需要。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为非保本型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控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控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