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度,信永中和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宜与原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共有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3人。
天职国际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4.7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5亿元。2025年度,天职国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8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天职国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户永红,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首创证券、国元证券、华鑫股份、信达证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威,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国元证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忠刚,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明洁,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于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信永中和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度,信永中和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启动选聘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职责。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及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沈春晖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向股东会进行说明。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部分资产核销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处置老旧公务车辆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风险管理策略(2026)〉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召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6-06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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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0.5亿元(含)至1亿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及2026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9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8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6.7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06.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6-06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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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hongtastock.com)公开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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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A股股东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4.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欢迎各位股东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毕文博、许梦泽
联系电话:0871-63577113
电子信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
邮政编码:650011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为全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