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概述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鱼跃(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香港”)与CFTC Summit Fund SPC签署《认购申请表》,鱼跃香港拟认购CFTC Summit Fund SPC设立的CFTC Paragon SP、CFTC Paramount SP A1类股份,鱼跃香港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1亿港币(折合人民币约8,574.32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鱼跃香港于近日收到CFTC Paragon SP、CFTC Paramount SP Fund Administrator的书面通知,鱼跃香港在CFTC Paragon SP认缴出资额为7,100万港币;鱼跃香港在CFTC Paramount SP认缴出资额为2,390万港币。截至目前,CFTC Paragon SP、CFTC Paramount SP本次已募集完毕。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概述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认购嘉兴聚源曜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标的基金”)的基金份额。标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中芯聚源(宁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宁波”),基金管理人为中芯聚源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聚源”),基金本期募集资金规模预计约为16亿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芯聚源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7日
组织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7837486P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37室
法定代表人:高永岗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芯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5%;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9.51% ;宁波道至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7.50%;宁波月湖香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7.50%;芯空间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49%。
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情况:2014年06月0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登记编号P1003853。
中芯聚源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2、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芯聚源(宁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4日
组织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AJHF642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徐平路299号、甲汪东路1069号F0013幢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芯聚源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中芯聚源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70%;海南新昇信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21%;共青城聚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9%。
中芯聚源(宁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拟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嘉兴聚源曜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基金管理人:中芯聚源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三)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芯聚源(宁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组织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五)投资方向:医疗器械及相关先进科技等。
(六)出资方式:货币
(七)出资进度: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投资项目进度一次性向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合伙人根据缴付出资通知履行出资义务。
(八)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6年,自基金交割日起算至第六个周年日为止。普通合伙人视合伙企业的经营的实际情况,可提请合伙人会议审议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2年。
(九)退出机制: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批准或法规另有约定,存续期内不得要求退伙、缩减认缴出资额及/或实缴出资额。
(十)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聚源宁波,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全部由普通合伙人提名,投委会会议须经至少4名委员投同意票方可通过。
2、收益分配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取得的全部可分配收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应首先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初步的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归属于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分配(返还)实缴出资额: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其依本第(1)项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届时的实缴出资额;
(2)90/10分配:完成以上第(1)项分配之后,如有余额,则余额的9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剩余1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十二)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
(1)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对于其在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按合伙协议规定享有财产权利。
2)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利:
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
1)负责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工作;
2)执行合伙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和合伙协议约定做出的决议;
3)订立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企业制度;
4)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
5)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审批手续,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或适合的一切行动;
6)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7)开设、管理、维持、保管合伙企业的证照、印鉴、报表、账簿及相关凭证;
8)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及税务监管的要求,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9)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开具和管理有关付款凭证;
10)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向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11)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发生解散事由时,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清算人;
12)采取为实现合伙企业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行动。
(3)管理人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有权:
1)负责合伙企业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事项的管理;
2)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向各合伙人发出出资缴付通知书;
3)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退出事宜;
4)在合伙企业存续过程中,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报送;
5)代表合伙企业参与对被投资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和跟踪。
6)决定合伙企业的临时投资事宜;
7)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8)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就关联交易事项(如有)履行内部必要的评估、监督及审议程序,并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充分披露;
9)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全体合伙人发送基金运营报告;
10)处理与合伙企业管理运作相关的其他事项;
11)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宜。
2、有限合伙人
(1)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有如下权利:
1)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
2)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合伙协议第8条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
4)按照合伙协议第4.2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和更换的权利;
5)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进行监督;
6)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仲裁;
7)合伙企业清算时,按其出资额及合伙协议的规定参与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8)有权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9)法律、行政法规及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3、鱼跃医疗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四、本次投资的其他事项
1、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3、本次投资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本次投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备案手续等事项尚未完成,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五、本次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潜在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公司制定“全球化、数智化、穿戴化”全新战略,公司希望通过本次投资,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行业洞察、投资管理等优势,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前瞻布局前沿科技及相关领域,促进公司产品创新、产业链关键环节与前沿科技的协同与融合。同时,本次投资有望带来资本增值,公司将有机会分享到由投资优质项目所带来的收益。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相关投资决策是审慎且风险可控的,根据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对象以及投资组合,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标的基金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变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或投资标的选择不当的风险;
(2)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前沿科技行业技术迭代迅速,市场价格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可能出现波动,存在产能过剩、盈利模式未能验证的风险,可能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利用其拥有专业的投资经验与行业资源降低投资风险。公司也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后续管理、投资等进展情况,积极敦促基金管理人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嘉兴聚源曜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