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投资情况概述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创投”)于近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能源”)签署了《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美的创投拟受让科陆能源持有的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国科”或“合伙企业”)1.25%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对应认缴出资1,400万元,实缴出资1,400万元。本次交易西藏国科1.25%财产份额的转让对价为1,394.59万元,以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94304784T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4月11日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24层
7、法定代表人:黄伟峰
8、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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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科陆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一)西藏国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213280238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资本:112,240万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国科嘉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成立日期:2015年7月9日
7、主要经营场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6栋2单元6-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合伙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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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评估情况: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所涉及的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6]第S0510号),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西藏国科合伙人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39,448.78万元,扣除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享有的“业绩报酬”后,科陆能源于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享有的合伙人权益价值为1,394.59万元。
11、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号为SM1354。
经查询,西藏国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西藏国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西藏国科嘉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21393394M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资本:2,052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7月7日
6、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1栋2单元4-1号
7、经营范围:投资顾问、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8、合伙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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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32937
11、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西藏国科嘉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 转让标的
1.1 甲方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1.25%全部财产份额及其相对应的权益(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400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400万元)转让给乙方。
1.2 本次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持有合伙企业任何财产份额,不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再承担合伙人义务;乙方成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本次转让对价:人民币1,394.59万元。
2.2 付款方式:
(1)乙方于交割日支付本次转让对价的60%(即人民币836.75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于以下条件满足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最终付款日”)支付本次转让对价的剩余40%(即人民币557.84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合伙企业就本次份额转让的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已经完成,并取得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通知书。
3、交割
3.1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启动交割流程。本协议签署生效后90日内,甲乙双方需配合合伙企业办理合伙人变更、合伙协议变更等合伙企业内部程序,并共同提供所需相关材料,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配合。若因一方原因导致交割延迟,该方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2 双方一致确认:标的财产份额对应的合伙人权利、义务,自合伙企业完成内部程序之日起转移至乙方。合伙协议将乙方登记为有限合伙人之日即为交割日。
3.3 甲方确认:甲方已足额完成本合伙企业对应财产份额的全部认缴出资义务。受限于本协议陈述与保证约定,自交割日起,甲方不再承担合伙企业任何债务、或有负债、潜在索赔、赔偿责任,无论该等债务、负债是交割日之前或是交割日之后形成。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违约:
(1)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取得转让标的,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并向乙方支付交易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
(2)甲方应对乙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损失及合理的费用及支出进行赔偿并使乙方免受损害。就本协议中所载的甲方做出的陈述与保证,乙方有权在本协议项下的交割完成后五年内就违反陈述与保证的情形向甲方提出索赔,该等陈述与保证在乙方的签署赔偿期间内将持续有效;
(3)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的,每逾期一日,按交易价款总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2 乙方违约:
(1)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配合办理交割手续的,每逾期一日,按交易价款总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3如仅因其他合伙人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款项。
4.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以及维权必要费用,本协议有其它约定的以该约定为准。
5、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且甲方履行内部必要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受让合伙企业份额并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系充分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成熟投资体系,以及在股权投资领域的平台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期较长,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也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3、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美的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公司既不存在对合伙企业实施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合伙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七、备查文件
1、《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东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在广东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公告》。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东极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在广东极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1
关于在广东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下属子公司试行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议案》,为推动下属子公司广东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灵汽车”)业务的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威灵汽车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公司拟在威灵汽车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威灵汽车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居委会工业园港前路21号1号楼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8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向伟
主营业务:汽车、摩托车(机动车)零部件、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经营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美的集团持有威灵汽车95%股权,浙江美威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美威”)持有威灵汽车5%股权。浙江美威为威灵汽车核心经营管理及技术团队、骨干员工设立的持股平台。
二、参与本计划的对象范围
根据《关于下属子公司试行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要求,参与本计划的对象范围均为威灵汽车员工,具体包括如下:
1、威灵汽车的高级管理人员;
2、威灵汽车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骨干员工;
3、威灵汽车认定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三、本计划的实施原则
本计划的实施遵循如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程序。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自主决定,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加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本计划的参与方式
(一)关于本计划涉及员工持股平台
本计划对象参与本计划的方式为通过浙江美威及/或新设立的其他合伙企业平台的方式参与,不直接持股。持股平台将通过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威灵汽车股权。
(二)关于本计划涉及的定价
除浙江美威已经持有的威灵汽车5%股权外,参与本计划的威灵汽车员工将设置威灵汽车层面的业绩考核及个人业绩考核,业绩考核期间为2027年度至2030年度合计4个会计年度。根据业绩考核情况相应分批向参与对象授予威灵汽车股权。在威灵汽车业绩考核达成的情况下,参与对象有权通过持股平台以零元价格从美的集团受让威灵汽车股权。
(三)本计划涉及的持股比例
参与本计划的威灵汽车员工通过持股平台(含浙江美威)合计持有威灵汽车股权将不超过10%(其中,通过设置威灵汽车业绩考核要求下合计取得的威灵汽车股权不超过5%)。美的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计划。
(四)本计划实施后美的集团所持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计划实施完成后,美的集团仍为威灵汽车的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
五、参与本计划的资金来源
参与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六、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士、威灵汽车及威灵汽车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前述事项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如下:
1、办理本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
2、具体实施本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调整本计划的具体参与方式、员工持股平台以及持股比例、价格等;
3、办理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七、本计划履行的审批及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东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议案》,参与本计划的对象不包括美的集团的董事,本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2
关于在广东极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下属子公司试行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议案》,为推动下属子公司广东极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亚精机”)业务的快速发展,充分调动极亚精机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公司拟在极亚精机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极亚精机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极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水口村僚莘路3号B5栋1楼(住所申报)
成立时间:2021年7月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世保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
(二)股权结构
美的集团通过子公司美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上海”)持有极亚精机100%股权。
二、参与本计划的对象范围
根据《关于下属子公司试行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要求,参与本计划的对象范围均为极亚精机员工,具体包括如下:
1、极亚精机的高级管理人员;
2、极亚精机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骨干员工;
3、极亚精机认定的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三、本计划的实施原则
本计划的实施遵循如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程序。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自主决定,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加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本计划的参与方式
(一)关于本计划涉及员工持股平台
本计划对象参与本计划的方式均为通过设立合伙企业平台的方式参与,不直接持股,合伙企业平台本次将通过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极亚精机股权。
(二)关于本计划涉及的定价
本计划定价分两类,第一类为不设置极亚精机业绩考核要求的激励股权,该类股权合计不超过极亚精机总股权的2%,该类激励股权按照不低于经评估后的极亚精机股权估值进行定价;第二类为设置极亚精机业绩考核要求的激励股权,该类股权合计不超过极亚精机总股权的8%,该类股权将对极亚精机设定四个长期业绩目标,每达成一项业绩目标,参与对象可按对应的额度以零元价格从美的上海受让极亚精股权。
(三)本计划涉及的持股比例
参与本计划的极亚精机员工通过持股平台合计持有极亚精机股权将不超过10%。美的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计划。
(四)本计划实施后美的集团所持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计划实施完成后,美的集团仍为极亚精机的间接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
五、参与本计划的资金来源
参与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六、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士、极亚精机及极亚精机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前述事项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如下:
1、办理本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
2、具体实施本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调整本计划的具体参与方式、员工持股平台以及持股比例、价格等;
3、办理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七、本计划履行的审批及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东极亚精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议案》,参与本计划的对象不包括美的集团的董事,本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