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钢管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44,141,970.11元(暂定总价,最终以实际供货量及对应单价为结算依据)。
● 合同生效条件: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对业绩的影响以对应年度经审计机构确认的数据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金额为暂定总价,实际结算数量以合同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
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供货,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宏股份关于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东宏股份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近日,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钢管购销合同》,公司履行了签订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签订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朱丹
3、成立日期:1985年05月03日
4、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田街街道于田街12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紧固件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情况: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7、关联关系说明: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卖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价格与支付
签约合同价:壹亿肆仟肆佰壹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元壹角壹分(¥144,141,970.11元)(暂定总价,最终以实际供货量及对应单价为结算依据)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进度款+结清款的方式支付。
3、交付
供货节点期限及地点严格按照买方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下口头通知),卖方擅自提前、延后供货的,全部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供货地点为:施工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4、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项下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双方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5、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合同双方均有权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合同的生效
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金额为暂定总价,实际结算数量以合同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
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供货,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钢管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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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7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东宏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6)。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约定,自2026年6月10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9.3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14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156.74万股(含)至313.48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截至2026年9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3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6年3月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2026年9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89元/股、最低价为10.9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9,994,833.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原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026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集团”)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2026年9月15日,东宏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6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2%,增持金额为7,140,70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东宏集团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增持数量、增持金额以增持期满时或增持完毕时的数量为准。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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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4,606,3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的,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立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2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9%。本次解除质押后,倪立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9,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30.37%,占公司总股本的3.3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立营先生、控股股东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集团”)、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629,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3%。本次解除质押后,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12,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46%,占公司总股本的4.43%。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倪立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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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倪立营先生暂无将上述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后续如有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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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