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6-098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58号云璟生态社区F1栋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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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银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4人,副董事长潘锐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缪蕾敏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杨波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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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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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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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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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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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4为非累积投票的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余蕾、毛一帆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6-099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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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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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合同,为集装罐服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担保、为汇德泓贸易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担保、为金水会缘酒业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担保、为宝会新材料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担保、为化运新辉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担保、为浙江密尔克卫航运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担保、为化工供应链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担保;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合同,为化工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26,4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前述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34,189.12万元,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1亿元,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6-025)、《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32)。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6-095)、《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98)。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上海金德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德龙”)的原担保额度调剂人民币1,100.00万元至汇德泓贸易;将上海慎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慎则”)的原担保额度调剂人民币20,000.00万元至化工物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分别为金德龙、汇德泓贸易、上海慎则、化工物流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1,100.00万元、47,185.00万元、397,098.22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金德龙可用担保额度调减为人民币2,900.00万元、上海慎则可用担保额度调减为人民币102,815.00万元,汇德泓贸易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化工物流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02.00万元。其中,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时,上海慎则资产负债率超过70%;在本次调剂发生时,化工物流资产负债率超过70%、汇德泓贸易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调整了部分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额度调整后,上海慎则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2,815.00万元,化工物流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3,902.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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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汇德泓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担保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金水会缘酒业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担保协议四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广州密尔克卫宝会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七、担保协议五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化运新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八、担保协议六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浙江密尔克卫航运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九、担保协议七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南京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十、担保协议八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4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十一、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集装罐服务、汇德泓贸易、金水会缘酒业、宝会新材料、化运新辉、浙江密尔克卫航运、化工供应链和化工物流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集装罐服务、化工供应链和化工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汇德泓贸易、金水会缘酒业、宝会新材料、化运新辉和浙江密尔克卫航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有效控制和掌握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
十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8日、2026年9月12日、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十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34,189.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32.98%。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