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241012.SH 债券简称:24成渝01

债券代码:102485587 债券简称:24成渝高速MTN0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7月21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6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0.00万元,在考虑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后,从拟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财务性投资的2,000.00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减至不超过人民币318,0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成渝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投资成雅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估算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85.48亿元(最终以中国政府有权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的金额为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404号),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7.55亿元。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G5京昆高速四川省成都至雅安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596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芦山支线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50号),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合计为2,788,939.96万元,以上以初步设计概算作为预计投资总额。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8,825.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即2026年6月1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49,175.00万元),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成渝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投资成雅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估算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85.48亿元(最终以中国政府有权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的金额为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404号),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7.55亿元。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G5京昆高速四川省成都至雅安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596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芦山支线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50号),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合计为2,788,939.96万元,以上以初步设计概算作为预计投资总额。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公告及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241012.SH 债券简称:24成渝01

债券代码:102485587 债券简称:24成渝高速MTN0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26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了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预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预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预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公告及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241012.SH 债券简称:24成渝01

债券代码:102485587 债券简称:24成渝高速MTN0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8日、2026年7月21日和2026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条件及测算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证券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8,825.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305,806.00万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05,806.00万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即为43,254.8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49,060.80万股,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数量为准。

6、根据公司公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51,315.50万元和144,683.35万元。假设按照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增长10%、减少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

注1: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及会计准则的规定扣除永续债利息后计算;假设2026年永续债利息与2025年保持一致;

注2:以上假设分析和测算数据仅作为简单分析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分红计划,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此外,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综合效益,有利于有效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8,825.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和偿还有息债务,有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有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持续建设,公司在该项目上拥有充足的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方面条件,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发行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作,争取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2026一2028年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60%。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作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241012.SH 债券简称:24成渝01

债券代码:102485587 债券简称:24成渝高速MTN0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7月21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26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公告及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241012.SH 债券简称:24成渝01

债券代码:102485587 债券简称:24成渝高速MTN0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0人,实到10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罗祖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董事会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68,825.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0.00万元,在考虑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后,从拟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财务性投资的2,000.00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减至不超过人民币318,0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成渝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投资成雅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估算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85.48亿元(最终以中国政府有权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的金额为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404号),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7.55亿元。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G5京昆高速四川省成都至雅安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596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芦山支线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50号),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合计为2,788,939.96万元,以上以初步设计概算作为预计投资总额。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8,825.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即2026年6月1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49,175.00万元),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成渝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投资成雅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估算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85.48亿元(最终以中国政府有权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的金额为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404号),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7.55亿元。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G5京昆高速四川省成都至雅安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596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芦山支线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50号),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合计为2,788,939.96万元,以上以初步设计概算作为预计投资总额。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项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本公司编制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项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本公司编制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项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本公司编制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项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等相关情况,本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

本项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