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自2020年10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任职即将到期,任职到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提名师建华先生、冯圆女士、侯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冯圆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26年10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根据公司申请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唐志华先生、高海龙先生、王波先生、李新芳女士、周雄先生、陈志文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师建华先生、冯圆女士、侯健先生、赵瑞昆先生
上述董事角色及职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董事会决议中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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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上述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年10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6日
至2026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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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10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01-3.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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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 2026年10月25日下午 17:00 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公司办公楼四楼投资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公司办公楼四楼投资管理部。
3、联系人:陈学谦
4、联系电话:0519-85122303
5、联系传真:0519-85173950-2303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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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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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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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
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职到期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自2020年10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任职即将到期,任职到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任职到期离任将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师建华先生、冯圆女士、侯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冯圆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候选人师建华先生、冯圆女士、侯健先生具备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材料。
三位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师建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至1988年8月,任总参装甲兵装备技术研究所参谋;1988年8月至1990年10月,任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工程师;1990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生产司工程师、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新华夏汽车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副秘书长;2006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担任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秘书长;2026年1月至今,担任车百会研究院副理事长;曾担任福田汽车(600166)、建邦科技(920242)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天海电子(001365)、汉马科技(600375)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师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冯圆: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2013年至今,任职于浙江理工大学,任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理事、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赴加拿大圣文森特山大学、韩国又松大学、美国内华达大学环境能源研究中心开展访学。主要研究方向为管理会计、企业成本管理、环境会计与数字化成本管控;在《会计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5部,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获省部级科研二等奖。截至目前,冯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侯健: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0年8月至今,任职于复旦大学,任法学院党委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传播与互联网法、人权法、教育法;出版著作4部、译作5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著作类二等奖、论文类三等奖、上海市育才奖等多项荣誉。截至目前,侯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