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6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9,000元“志邦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份数为1,64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38%。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6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志邦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69,98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16%。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共计有人民币0元“志邦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0股。
一、“志邦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7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0,000,000.00元,期限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0.8%、第四年1.2%、第五年1.8%、第六年2.0%。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6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4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志邦转债”,债券代码“113693”。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志邦转债”自2025年9月2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2.1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1.13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5年6月18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志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12元/股调整为11.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志邦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6年6月23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志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52元/股调整为11.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志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志邦转债”转股期为:2025年9月24日至2031年3月17日。
(一)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共有人民币0元“志邦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0股。截至2026年9月30日,累计转股股份数为1,64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38%。
(二)截至2026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志邦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69,98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16%。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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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志邦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7186564
联系邮箱:zbom@zbom.com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和2026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和《准则解释第20号》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9月30日15:00-16:00,公司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孙志勇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升弟先生、董事会秘书孙娟女士、独立董事胡亚南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在本次说明会上,公司对预征集问题及网络文字互动的问题给予了答复,主要问题及答复如下:
问题1:如何看待定制家居行业海外业务的发展和当下竞争的情况?
答:随着国内定制家居行业市场需求下滑,行业产能过剩,定制家居行业普遍聚焦发展海外业务,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早在2014年就已布局海外业务,已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时间。当前海外业务市场广阔,中国定制家居产品竞争优势明显,但是海外消费者专业程度普遍较高,对于产品的要求也更高。要获得海外市场客户的认可,关键是以专业的服务水平和高品质的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定制家居行业的业务需完成从设计到安装交付的全流程服务链条,对产品交付的差错率包容度很低。因此,尽管目前行业内发展海外业务的公司众多,未来只有拥有高度专业的海外服务团队和高品质产品的企业才能赢得更加广阔的海外发展空间。公司将加强交流学习,积累经验,完善海外供应链,抓住海外业务的发展机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问题2:如何展望存量市场下零售业务后期的发展规划?公司如何改善毛利率持续下滑的现状?
答:关于存量市场下零售业务的发展规划,公司已着手重新定义零售业务边界,真正把过去“做加法,做延伸”改变为“做减法,做聚焦”。锚定核心业务与重点品类,把打磨专业能力、实现深度穿透式运营作为未来业务破局的基本要求。不盲目拓展产品种类,造成品类繁杂。所以我们在聚焦业务,聚焦品类,做深做透,做专业的这个前提下,逐渐形成我们的差异化和独特性,若业务布局覆盖面过宽,易导致各细分产品与品类难以建立绝对竞争优势。因此公司将以业务聚焦、品类聚焦为核心前提,提高专业能力,逐步构建自身差异化和独特性的竞争优势,从而适应存量市场的发展。
当前,定制家居行业快速发展的红利期已经过去,目前行业供大于求,价格战的普遍现象导致毛利率受到较大影响。目前,针对当前大众化客户和高端客户群体的两极分化越发突出的情况,公司也开始重新制定产品线,分层运营。一方面是毛利率较低的大众化产品,这类产品要求产品标准化及更高的内部运营效率;另一方面是毛利率较高的高端、个性化产品,这类产品的成本也相应较高。通过产品结构分层设计来规划公司整体毛利。
问题3:公司2026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有所改善,主要原因是什么?是否可持续?
答:公司上半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有所改善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今年上半年以来强化了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对付款账期也逐步进行了优化。公司将会持续推动相关提质增效的管理措施,持续优化经营性现金流。
问题4:如何看待近期印发的《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以及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系列政策对定制家居行业发展的影响?
答:《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以及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系列政策的发布实施,为整个家装、家居产业带来了新的动能。《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给予家居行业又一次类似国补的重磅支持,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做装修,这是一个长效的机制,对于定制家居行业来说具有重大积极影响。据测算估计,目前国内是有着4亿多套存量住宅的庞大市场,我们深切的感知到,消费者需求已经转变为从“有”到“好”,对于定制家居、智能家居以及家装行业均提出了更高的需求。消费者为实现从“有房子住”到“住得更好”的过渡,尤其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如有了孩子、四世同堂或进入适老阶段,更加催生了对定制收纳系统与智能家居的刚性升级需求,也为定制家居行业带来了确定的市场机会。公司会抓住政策红利,通过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增强消费者装修意愿,同时助力消费者打造更优家居环境。
本次说明会具体情况详见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在此,公司衷心感谢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欢迎继续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互动交流!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增资并
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ZBOM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志邦”)、DEZHI INDUSTRY CO.,LTD.(以下简称“泰国德志”)、泰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投资金额: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对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志邦进行增资,新加坡志邦拟以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全资孙公司泰国德志进行增资,并用于投资新建泰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该投资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内的境外投资主管机关的备案或审批,同时需履行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泰国的政策体系、法律规定、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
3、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和供方生产能力调整以及下游客户需求重大变动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如期或全部建设完成。
4、本次对外投资过程可能受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满足未来海外业务增量及规模化发展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对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志邦进行增资,新加坡志邦拟以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全资孙公司泰国德志进行增资,并用于投资新建泰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该投资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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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度及市场环境,在本次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调整、确定最终的投资方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境内外投资登记、备案等审批手续,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文件等相关事宜。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对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志邦进行增资,新加坡志邦拟以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全资孙公司泰国德志进行增资,由泰国德志投资建设新建泰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新加坡志邦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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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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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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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泰国德志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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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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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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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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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泰国德志,不涉及其他投资方。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次增资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由公司向新加坡志邦增资,新加坡志邦向泰国德志增资。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建泰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在泰国建设生产基地,符合泰国当地的相关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
本项目可独立建设定制家居柔性产线,专门适配海外产品规格、当地建筑户型标准,释放独立海外产能,支撑自有品牌ZBOM在海外市场的规模化扩张,完成从产品出海到品牌属地化运营的升级。
本项目位于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特别开发区范围内,工业配套完善、区位优势突出、产业政策利好,便于就地整合东南亚本地原材料资源,减少主材长途运输。自建基地可以按照泰国本地环保、劳工、建筑法规进行设计建设,实现生产、品控、质检本地化,适配海外市场的产品认证标准,同时依托本地工厂打造海外智造标杆,强化志邦全球化品牌形象,增强海外经销商、合作地产商的合作信心,支撑公司整家定制产品在海外市场落地。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4年开始涉足海外业务,目前海外业务已覆盖全球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在泰国投资建设本项目,公司能够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海外市场的发展需求,提升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服务能力,增强在全球定制家居市场的竞争地位。
2、本项目位于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特别开发区范围内,与东盟邻国和世界物流紧密相连,区位优势突出,资源充沛,基地建成后将大幅缩短东南亚、北美和澳洲等海外市场的物流运输时间,快速提升交付速度和客户服务时效,更好地满足前端市场拓展需要。
3、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海外市场订单规模逐步提升,泰国作为公司海外产能布局的核心区域,现有泰国工厂产能已难以满足公司规模化发展需求。相较于长期租赁场地经营,本次购置土地、自建厂区及办公楼,能够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通过投入智能化设备和生产线,在降低人员依赖的同时,将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长期竞争力。
4、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内的境外投资主管机关的备案或审批,同时需履行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泰国的政策体系、法律规定、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
3、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和供方生产能力调整以及下游客户需求重大变动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如期或全部建设完成。
4、本次对外投资过程可能受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
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