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92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6年9月30日,累计 1,499,000 元“明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61,367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368%。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671,501,000 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7773%。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共有4,000元“明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72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7号文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300.00万元,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9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4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明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0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明新转债”自2022年10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4.8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在2022年5月6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自2022年5月20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由24.81元/股调整为24.51元/股。
2、公司在2023年5月12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自2023年7月7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由24.51元/股调整为24.41元/股。
3、公司在2026年5月11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自2026年7月6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4.41元/股调整为24.37元/股。
4、因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9月16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4.37元/股向下修正为20.1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明新转债”转股期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8年3月29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公司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及时披露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的规定,现将“明新转债”转股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累计1,499,000元“明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61,367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368%。其中,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共有4,000元“明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72股。
截至2026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明新转债”金额为671,50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7773%。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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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3-83675036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91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到期收回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收到收益人民币68,896.44元。
● 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
● 现金管理种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天通知存款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4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
上述理财产品于2026年9月30日到期,公司于当日收回上述理财的本金6,000万元人民币,已获得理财收益合计68,896.44元人民币。上述已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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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7,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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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大于100.00%主要系账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四)现金管理方式
1、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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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存款。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产品为低风险结构性存款,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资金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
(五)投资期限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中国农业银行通知存款不约定存期,7天到期自动续存,公司将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期限内适时赎回。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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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收益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