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036,835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等相关公告。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5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1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9)。
(3)2025年8月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4)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5)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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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存在尾数的,将保留向下取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3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限售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豁免短线交易情形除外)。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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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9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161 号)。
经审验,截至2026年9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7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3,541,065.10元。因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数不变。
2026年9月30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已完成过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