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6-027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41,139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7,247,984股减少为195,206,845股,注册资本将由197,247,984元减少为195,206,845元。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6年10月9日
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2,041,139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风光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6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45)、《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2025年11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041,139股,占回购完成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44%,回购最高价格22.9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0.70元/股,回购均价22.0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4,993,341.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2,041,139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风光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公告所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债权申报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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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将由37.99%被动增加至38.3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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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