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34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STARLEX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STARLEX 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1,717,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5%。其中,丰榕投资持有492,563,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9%。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了《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临2026-020),丰榕投资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749,900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833,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916,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2026年7月7日至10月6日。
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收到丰榕投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相关事宜的告知函》,丰榕投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减持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4,21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6.0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1,175,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3,042,200股。前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中,有49,125,600股为丰榕投资减持其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减持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无需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丰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8,34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4%。
●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情况
丰榕投资于2026年9月29日至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145,000股(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占公司总股本0.94%。本次权益变动后,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STARLEX 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417,500,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0.94%(2026年9月28日收盘后)变为30.00%,相关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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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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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可转债转股、认购公开增发股份方式。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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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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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期间内,丰榕投资前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中,有49,125,600股为丰榕投资减持其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减持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无需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定最低减持数量或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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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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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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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丰榕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相关事宜的告知函》,其于2026年9月29日至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1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4%。本次权益变动后,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STARLEX 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417,500,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0.94%(2026年9月28日收盘后)变为30.00%,相关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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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丰榕投资于2026年9月29日至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3,1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4%),均为丰榕投资减持其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减持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无需预披露。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