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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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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6-05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0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赫男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杨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总表决情况

1、议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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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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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累积投票议案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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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议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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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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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累积投票议案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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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