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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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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202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72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55人,代表股份数量245,253,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38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81,318,51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813,100股,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79,505,418股),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209,884,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27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650人,代表股份数量35,369,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10%。

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53人,代表股份数量36,060,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1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857,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386%;反对339,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384%;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5,664,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9021%;反对339,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9412%;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56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79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5.7360%;反对10,412,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2456%;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8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5,603,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0.9999%;反对10,412,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8.8747%;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226,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1733%;反对21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84%;弃权1,810,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738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4,033,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3775%;反对21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010%;弃权1,810,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0214%。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33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2162%;反对1,873,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7637%;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4,138,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696%;反对1,873,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1943%;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3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律师、陈小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73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1,400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81,318,518股减少至981,017,11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81,318,518.00元减少至981,017,118.00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9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64号)。

本次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