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9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举行,公司管理层就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上午09:00-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庄耀中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先生;财务总监沈孙强先生;独立董事宋爱军女士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以网络提问形式,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会议主要内容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业绩说明会会议内容
1、庄董事长好,埃及36万吨项目的融资安排和建设节奏是怎样的?公司再生纤维和差异化产品在“十五五”期间有无量化占比目标?会后希望向您请教国际化资本规划。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项目总投资约 2.8 亿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叠加银行境外融资,后续建设资金根据项目进度逐步落实海外银团、当地银行等多元化融资,融资方案会结合海外利率、汇率环境动态优化,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稳健。建设节奏方面,目前项目已经完成国内发改委、商务厅的境外投资备案,取得境外投资证书,后续我们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会严格按照上交所信息披露规则,相关重大进展会及时对外公告。未来,公司战略方向上会持续坚持高端化、绿色化发展主线,持续提升长丝、短纤差别化产品占比,同时积极布局绿色再生、生物基 PEF 等新材料赛道,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加大新品迭代与产业化推进力度,提升产品附加值。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在响应国家绿色转型战略方面,公司目前已经开展并正在持续推进哪些重点举措?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转型战略,系统部署节能降碳、绿色制造等行动;生产端持续推进余热回收、储能电站扩容、锅炉节能改造、酯化蒸汽循环利用、三废资源化回收等绿色技改项目,独山能源PTA装置采用BP工艺从源头削减固废、废水及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持续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产品端在行业内率先实现100%生物基聚酯PEF试验生产,持续推进再生纤维、生物基材料的产业化布局。感谢您的关注!
3、请问公司,明年是否有股权激励计划措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仍有存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是否会有新的股权激励计划需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与相关实际情况考虑,相关情况请关注公司公告。感谢您的支持!
4、宋总您好,作为独立董事,您如何评价公司管理层在2026年上半年复杂宏观环境下的经营决策?在上半年业绩大幅改善的背景下,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请问公司在制定该预案时,是否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对于现金分红的合理回报诉求?未来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建立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常态化分红机制?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半年外部环境复杂,原料波动较大,整体来看公司管理层经营决策审慎及时,业绩改善明显。因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重资产周期性行业,公司将结合现金分红相关政策,充分考虑现金流、资本开支等情况,制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机制,持续提升分红的稳定性与透明度。我们独立董事也会持续履职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关注!
5、杨总您好,关注到公司2026年上半年末股东总户数降至2.15万户,筹码呈现明显集中趋势。请问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下半年是否有进一步的计划以增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信心?另外,公司上半年涤纶长丝和短纤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维持在什么水平?在差别化、绿色化产品的布局上,目前有哪些核心新品已经实现了规模化量产并贡献了实质性的利润增量?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公司与投资者保持常态化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合规回应关切;同时持续落实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权益分派亦已实施完毕。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办好投资者交流活动,以稳定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的投资回报增强中小股东信心。2、公司2026年上半年涤纶长丝和短纤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产销衔接良好,生产运行稳定有保障。3、公司持续加快产品差异化迭代,上半年成功开发超细旦FDY黑丝、50D/192哑光异型、吸湿降温、阳离子等长丝新品,短纤新品也持续开发量产,功能性短纤海内外订单持续放量。上半年长丝差别化率不断提升,PTA板块扭亏为盈,公司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4.39亿元、同比增长103.16%。感谢您的关注!
6、庄总您好,公司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同比翻倍,主要得益于行业景气度回升及一体化布局的盈利修复。请问在当前“反内卷”及供需再平衡的行业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对下半年及明年的行业景气度持续性有何预判?此外,公司在半年报中提及埃及新材料项目ODI已获批,请问目前该海外基地的建设进度如何?公司对于构建“国内+海外”双基地发展格局,在应对地缘政治和国际贸易关税风险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战略部署?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中长期来看,国内聚酯行业新增产能审批收紧,低端常规纤维新增项目基本受限,行业进入存量技改置换周期,新增供给有序放缓,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凭借规模化产能、完善产业链布局和成本领先优势,在行业格局优化中努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2、海外埃及基地建设正在持续推进中,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会严格按照上交所信息披露规则,相关重大进展会及时对外公告。3、地缘政治、国际贸易环境具备高度不确定性,海外的战略布局也进一步减小了国际贸易关税等风险。公司会持续跟踪外部形势变化,动态优化经营策略,守住风险底线,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7、沈总您好,虽然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88亿元,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请问导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核心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还是应付账款的结算周期发生了变化?此外,半年报显示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6.05%,请问这是否与海外项目推进及在建工程带来的有息负债规模扩大有关?公司未来在资本开支与资产负债率之间将如何平衡,以保障公司的资金链安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88亿元,主要与公司库存商品增加等相关,属于阶段性经营特征,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稳健;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费用同比增长与海外项目推进影响较小,主要系汇兑损益增加,利息收入减少等原因;面对未来发展,公司坚持动态平衡资本开支规模与负债水平,多措并举守住资金链安全底线。感谢您的关注!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89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282人调整为280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828,900股调整为3,79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677,479,780股的0.23%。
● 上述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6年10月9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2、2024年8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3、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8月23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8月30日为授予日,向291名激励对象授予1,30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4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7、2024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万股,该部分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不予登记。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289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1,299.30万股。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已收到28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299.3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4元,认购款总额为人民币90,171,42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14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93 号)。
8、2024年10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99.30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9、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7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11、2025年7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13、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83人,解除限售条件数量为3,834,9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4、2026年7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15、2026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6、2026年9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17、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数量共计3,828,900股。
18、2026年10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19、2026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两名激励对象沈惠明和施中其在本次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前出现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四款情形,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故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282人调整为280人,解除限售条件数量由3,828,900股调整为3,798,900股。同时,以上两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后续将按照《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0,000股依法实施回购注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数量共计3,798,900股。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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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83人,解除限售条件数量为3,834,9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情况
(一)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为24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10月14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0月13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8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798,9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77,479,780股的0.23%。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
注:上述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在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期间,公司两名激励对象沈惠明和施中其出现《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四款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职务变更情形。因此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282人调整为280人,解除限售条件数量由3,828,900股调整为3,798,90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8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798,900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五、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新凤鸣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新凤鸣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实施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90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经营业绩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绩条件,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82人,解除限售条件数量为3,828,900股。
在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期间,公司两名激励对象沈惠明和施中其出现《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四款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职务变更情形。因此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282人调整为280人,解除限售条件数量由3,828,900股调整为3,798,9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6-089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杨剑飞、管永银、郑永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