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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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ST嘉澳 公告编号:2026-06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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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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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10月8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澳环保”)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123626000378),为连云港嘉澳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1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6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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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6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注2 :以上数据为连云港嘉澳合并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授信申请人:连云港嘉澳

保证人:嘉澳环保

保证金额:13,000万元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连云港嘉澳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连云港嘉澳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总额59.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8.42%;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9.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82%;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9.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