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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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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4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10月12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前述款项支付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若明确使用安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为4,199.09万元,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前述款项支付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若明确使用安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数为134,770,889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19元,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3,999,999.99元(含税)后的余额495,999,998.20元划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032,933.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967,064.52元(不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59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以实际支付为准。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合理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募投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陆续支付。

(二)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剩余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合理审慎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5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