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6088号2号楼4F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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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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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裘晓磊、来凯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与及时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3日以通讯、现场告知的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经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马驹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马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沈淋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马驹、沈淋涛、何宏武、任铭、吴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马驹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李美文、陈安琪、吴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美文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3、沈永强、陈安琪、马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沈永强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4、李美文、沈永强、何宏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美文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宏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哲先生、梁冬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任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袁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雯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1、马驹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至1995年7月,担任安庆市燎原化工厂业务员;1995年8月至1997年6月,担任上海基快富贸易有限公司经理;1997年7月至2001年12月,担任上海保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649,800股。马驹先生与沈淋涛先生、胡珊女士、周琦女士、杭州臻品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宝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41,929,800股。马驹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沈淋涛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担任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7年4月至2009年9月,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经理;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担任和瑞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0年3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浙江钛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董事;2015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策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和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淋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沈淋涛先生与马驹先生、胡珊女士、周琦女士、杭州臻品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宝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41,929,800股。沈淋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何宏武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至1995年,担任农业部安徽泾县示范场技术员;1995年至1996年,担任铭基食品有限公司主管;1996年至2006年,担任百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监;2006年至2011年,担任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至2014年,担任中慧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宏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6,600股,通过杭州宝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任铭先生,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至2015年6月,历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部门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2月,担任浙江策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2023年12月及2025年10月至2026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吴彤女士,199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担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职员;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担任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担任杭州临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1年12月至今,历任杭州普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产业基金管理部副经理;202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沈永强先生,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今,历任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聘用律师、合伙人;202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永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李美文先生,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3年10月,担任江西东亚药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3年10月至2005年11月,担任江西华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2008年1月至2019年10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19年11月至2024年2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5月至2026年5月,担任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担任地通工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担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美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8、陈安琪女士,199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22年1月至2022年8月,在美国康奈尔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担任美国康奈尔大学一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助理教授;2023年3月至2026年6月,担任江南大学未来食品科学中心助理研究员;2026年6月至今,担任江南大学未来食品科学中心副研究员;202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安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9、杨哲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8月至2003年4月,担任北京纳贝斯克食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专员;2003年4月至2013年4月,担任希杰(青岛)食品有限公司研发和新事业开发总监;201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销售总监;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宝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95,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0、梁冬允女士,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至2003年7月,担任味可美(广州)食品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员;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担任联合利华(中国)食品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05年10月至2007年3月,担任亨氏(中国)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总监;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冬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宝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4,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1、袁佳先生,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16年10月至2020年11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杭州分所审计及鉴证部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20年12月至2025年8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副总裁,保荐代表人;202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投资总监;202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周雯雯女士,199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2017年6月至2021年5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管理岗,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雯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袁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袁佳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袁佳先生自2016年10月起,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杭州分所审计及鉴证部审计员、高级审计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副总裁,保荐代表人;公司投资总监。袁佳先生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和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审计、金融从业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袁佳先生兼任公司董事,同时兼管证券事务、对外投资等公司具体后台部门事务,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袁佳先生能够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袁佳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核,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聘任袁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袁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袁佳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本次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备案。
(四)董事会秘书简历及联系方式
袁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茸北工业区茸兴路433号
联系电话:021-31823950
传真号码:021-31823951
电子信箱:bolex_office@bolexfoods.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